什么是垄断?
垄断是指公司及其产品服务何时支配一个部门或行业。 垄断可以被视为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的极端结果,因为没有任何限制或约束,单个公司或集团的规模足以拥有以下所有或几乎所有市场(商品,供应,商品,基础设施和资产)特定类型的产品或服务。 垄断一词通常用于描述对市场拥有全部或几乎全部控制的实体。
什么是垄断?
了解垄断
垄断通常比竞争具有不公平的优势,因为它们要么是产品的唯一提供者,要么控制其产品的大部分市场份额或客户。 尽管垄断可能因行业而异,但它们倾向于具有相似的特征,包括:
- 进入壁垒很高或没有 :竞争者无法进入市场,而垄断可以通过获取竞争优势轻松地阻止竞争在行业中立足。 单一卖方 :市场上只有一个卖方,这意味着公司与其所服务的行业相同。 造价者 :拥有垄断权的公司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确定将要出售的产品的价格,以控制其价格。 结果,垄断者可以随意提高价格。 规模经济:与小公司相比,垄断通常可以更低的成本生产。 垄断企业可以购买大量库存,例如通常是批量折扣。 结果,垄断可以降低价格,以至于较小的竞争者无法生存。 从本质上讲,垄断企业由于其制造和分销网络(例如仓储和运输)的规模而可以参与价格战,而这样做的成本比业内任何竞争对手都要低。
重要要点
- 垄断是指公司及其产品供应在一个部门或行业中处于支配地位时,垄断被认为是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的极端结果,通常被用来描述对一个市场拥有全部或几乎全部控制权的实体。当进入壁垒很高时,垄断就会存在; 公司对其产品拥有专利,或者被政府允许提供基本服务。
纯垄断
具有完全垄断的公司意味着公司是市场上唯一的卖方,没有其他紧密替代品。 多年来,微软公司一直垄断着计算机中使用的软件和操作系统。 同样,在纯垄断的情况下,存在较高的进入壁垒,例如高昂的启动成本使竞争对手无法进入市场。 (垄断与寡头垄断有什么区别?了解更多。)
垄断竞争
当一个行业中有多个卖方,所生产的商品有许多类似的替代品,而公司在市场上保留了一定的权力时,这就是垄断竞争。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行业有许多提供类似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但它们的产品并不是完美的替代品。 在某些情况下,这可能导致双寡头。
在垄断的竞争性行业中,进入和退出的壁垒通常很低,并且公司试图通过降价和营销努力使自己与众不同。 但是,由于所提供的产品在不同竞争者之间是如此相似,因此消费者很难分辨哪种产品更好。 垄断竞争的一些例子包括零售商店,饭店和美发沙龙。
自然垄断
当公司由于行业中较高的固定成本或启动成本而成为垄断企业时,自然垄断就会发展。 同样,自然垄断会出现在需要独特原材料,技术的行业中,或者是只有一个公司才能满足需求的专业行业。
在其产品上拥有专利的公司可以防止竞争在特定领域中开发相同的产品,这些公司可以自然垄断。 专利使公司可以连续数年获利,而不必担心竞争,以帮助收回公司的投资,高启动成本和研发成本。 制药或药品公司通常被授予专利和自然垄断权,以促进创新和研究。
政府还建立了公共垄断机构来提供基本服务和商品,例如美国邮政服务(当然,自从诸如联合包裹运送服务公司和联邦快递公司之类的私人承运人出现以来,美国邮政服务局对邮件投递的垄断地位就减少了) 。
公共事业是自然或政府允许的垄断繁荣的地方。 通常,一个地区或市政当局只有一家主要的(私营)公司来供应能源或水。 之所以允许垄断,是因为这些供应商在生产电力或水以及向每个本地家庭和企业提供这些必需品时会付出高昂的成本,因此,独家提供这些服务的效率更高。
想象一下,如果有一个以上的电力公司服务于某个区域,那么邻里将是什么样子。 由于不同的公司竞争签约客户,将他们的电源线连接到房屋上,街道上电线杆和电线会挤满他们。 尽管公用事业行业允许自然垄断,但要权衡的是政府对这些公司进行严格的监管。 法规可以控制公用事业向其客户收取的费率,以及任何费率增加的时间。 (有关的阅读,请参阅“垄断市场的特征是什么?”)
为什么垄断是非法的?
垄断的特征是缺乏竞争,这可能导致消费者付出高昂的成本,劣质的产品和服务以及腐败的行为。 主导业务部门或行业的公司可以利用这一优势来发挥自己的优势,而以牺牲他人为代价。 它会造成人为的稀缺,固定价格并规避供求的自然规律。 它可能会阻止新进入者进入该领域,歧视和抑制实验或新产品的开发,而公众(被剥夺了使用竞争对手的资源)受到了摆布。 垄断市场通常会变得不公平,不平等和效率低下。
因此,对同一业务的公司之间的并购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和研究。 如果联邦当局认为拟议的合并或收购将违反反垄断法,则通常会迫使企业剥离资产。 通过剥离资产,它可以使竞争对手利用这些资产进入市场,这些资产可以包括工厂,设备和客户。
反托拉斯法
制定了反托拉斯法律和法规以阻止垄断经营,例如保护消费者,禁止限制贸易的行为以及确保市场保持开放和竞争。
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成为美国国会通过的限制垄断的第一部立法。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得到了国会的大力支持,参议院以51票对1票通过,众议院以242票对0票获得一致通过。
1914年,又通过了两项反托拉斯法,以帮助保护消费者和防止垄断。 《克莱顿反托拉斯法》为合并和公司董事制定了新规则,并列举了违反《谢尔曼法》的具体做法。 根据《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与美国司法部的反托拉斯司共同制定了商业惯例标准并执行了两项反托拉斯法。
这些法律旨在维护竞争并允许较小的公司进入市场,而不仅仅是压制强大的公司。
打破垄断
多年来,《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已被用来拆分大型公司,包括标准石油公司和美国烟草公司。
1994年,美国政府指责微软利用其在PC操作系统业务中的重要市场份额来防止竞争并保持垄断地位。 1994年7月15日提出的申诉指出: “美利坚合众国在美国总检察长的指导下采取了这项民事诉讼,以防止和限制被告Microsoft Corporation使用排他性和反竞争性合同通过这些合同,Microsoft非法维护了对个人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垄断,并且进行了不合理的限制交易。”
联邦地方法官于1998年裁定将微软分为两家技术公司,但后来在上级法院的上诉中推翻了该决定。 有争议的结果是,尽管进行了一些更改,Microsoft仍可以自由维护其操作系统,应用程序开发和营销方法。
美国历史上最突出的垄断分庭是AT&T。 数十年来,这家巨型电信公司被允许控制国家的电话服务,这是政府支持的垄断,但后来却受到反托拉斯法的挑战。 1982年,经过八年的法庭之战,AT&T不得不剥离了22家本地交换服务公司,此后,它被迫多次出售资产或拆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