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了一些法案,以制定有关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的税收的统一规则。 已表决的法案包括2011年《大街公平法》,2011年《市场公平法》和2015年《市场公平法》。虽然前两个法案均未获得批准,但正在审查2015年《市场公平法》。在2015年11月被引入参议院或众议院之前由委员会审议。要由总统审议以通过,法案必须同时在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 尽管《公平法》不会在联邦一级征收任何互联网销售税,但它将允许各个州征收全州范围内的基本税。
随着美国人越来越接近对某些互联网销售交易征税的可能性,企业主,消费者和零售店应考虑如何对他们征收全国范围的互联网销售税。 虽然税收可以与赞助计划一起帮助地方和联邦基础设施建设,但消费者将需要通过为原本具有吸引力的商品支付更高的价格进行补偿,因为这些商品比本地商店的商品便宜。
优点
通过对互联网销售征税,征收税收的政府可以将其用于现有基础设施和政府资助的计划中,或者可以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 通过对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销售征税,政府可能会获得大量额外收入。 大部分收入将来自最大的在线零售渠道,例如亚马逊和eBay。 小型利基和专卖店的收入将大大减少。 增加税收的收益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如何分配额外的资金。
由于征收营业税而导致的商品整体价格上涨,将鼓励虚拟商店与实体商店之间的进一步竞争。 尽管绝大多数交易仍在消费者居住地附近的商店中进行,但这些商店无疑由于电子商务而失去了客户。
缺点
由于互联网业务有时似乎在模棱两可的地点之外运作,因此对于这些业务而言,执行这些法律和确定联系(这是企业将自己确定为与地理位置相关联的州或公国)可能很困难且耗时监管机构。 与沃尔玛一样,大型企业的运营取决于透明性,因此在建立联系方面不会遇到困难。 目前尚不清楚政府将如何在互联网上实施法律。 目前,对在线零售实施法规可能过于困难,但是随着销售交易的比例向虚拟交易而非实体交易转移,政府将越来越意识到税收损失。
如果通过互联网购买的商品被征税,这将提高消费者的商品价格。 它将带动人们回到实体商店购物,这可能对当地经济有所帮助,但也可能损害美国自由市场的增长。 对于没有启动资金或没有时间出租实体位置的新业务所有者而言,无需营业税就可以开展业务的能力已成为其吸引人的方面。 如今,无数的免税环境鼓励了互联网销售。 互联网销售免税环境鼓励消费者从州外购买商品,通过进行不受实际地理位置限制的购买活动来行使一种额外的个人自治感,并在寻找商品质量时进行更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