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易通过?
权衡交易是在次优价格下执行的订单,即使在同一交易所或其他交易所可获得更好的价格。 防止贸易流通的法规最早是在1970年代通过的,后来在2007年通过的NMS法规611中得到了完善。贸易流通通常不应出现在美国股票市场上。
重要要点
- 交易通过是指订单以比可用最佳价格差的价格执行,实质上是通过或绕过更好的价格进行交易。在一般的市场条件下,不应通过交易进行交易,因为根据法规,必须将订单传递到最佳价格通过规则进行的交易不适用于手动报价(仅适用于电子报价),而一秒钟的规则也为快速发展的市场提供了一些余地。
了解交易方式
由于法规规定必须以最优惠的价格执行订单,因此折价交易是非法的。 如果在其他地方报价更好的价格,则必须将交易路由到那里执行,而不是“交易通过”,以便以较差的价格进行执行。
NMS规则611(也称为“订单保护规则”)旨在通过比较多个交易所的报价来确保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都能为给定交易获得最佳价格。 这些规定将纽约证交所已有的以旧换新规定扩展到了所有在纳斯达克和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及许多小型交易所。
当前的《订单保护规则》还保护了少于100股的股票,过去这些股票可以由经纪人通过交易而不受罚款。 在许多方面,这些法规帮助较小的散户投资者避免了不公平的价格执行,并与大型机构投资者大批购买股票而在公平竞争环境中竞争。
通过法规进行交易的例外
权衡交易的定义是在常规交易时间内以低于受保护的买入价或高于受保护的要约的价格买卖以综合市场数据传播的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尽管NMS规则广泛适用于在现代股票市场中执行交易的所有类型的场所,包括注册交易所,另类交易系统(ATS),场外做市商和其他经纪交易商,但在少数情况下,通过规则进行交易可能不适用。
手册报价不受NMS法规的保护,因为合并的市场数据不会以电子方式传播。 只有以电子方式提供的价格报价属于新法规,并且必须在所有受法规NMS约束的交易所中发布最佳价格或最高订购价。
另一个大例外是所谓的“一秒钟窗口”,该窗口旨在解决在报价快速变化的快速移动市场中防止市场内交易的实际困难。 如果执行交易的价格在前一秒内不是交易可通过的价格,则该交易不受交易可使用法规的限制。
通过股票进行交易的示例
假设投资者想出售其200股伯克希尔·哈撒韦B级股票(BRK.B)。 该股票有500股的出价为$ 204.85,另外有300股的出价为$ 204.80。
当前最高出价为500股,价格为204.85美元,因此,如果我们的投资者卖出,则定单应以该价格执行,前提是假设价格和股票在卖单到达交易所之前没有变化。
200股的卖出定单的价格为$ 204.85,按该价格保留300股要约。
如果订单以$ 204.80的价格执行,或者以其他价格低于$ 204.85的价格执行,即使存在可以以更高价格($ 204.85)成交的股票来填补卖出订单,交易也会通过。
同样,假设投资者想购买100股BRK.B。 目前有1, 000股以204.95美元的价格发行。 由于有足够多的股票以204.95美元的价格被提供来满足买入订单,因此想要购买的投资者应该以204.95美元的价格获得股票。 如果买方最终支付了更高的价格(如205美元),就会发生交易,即使有股票以204.95美元的较好价格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