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会计师函?
会计师的来信是通常在财务报告之前的书面信函。 会计师的信是由公司的独立审计师出具的。 它以非常笼统的方式总结了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及其结果。 该术语经常与术语“审计员的意见”互换使用。
会计师函解释
会计师的信通常表达“干净”的意见,这意味着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财务报表是准确的,并且公平地表明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合格”的意见表明公司程序或表述存在缺陷(这意味着财务报表可能不准确或可能不符合GAAP规定)。 会计师报告还说明了财务报表涵盖的时间段以及提出报表的公司使用的会计方法(GAAP或现金)。
另一种可能性是“不利”的意见,表明公司财务不实。 最著名的意见是“持续经营”,这意味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其维持业务的能力有疑问。
会计师函中包含什么?
许多联邦和州监管机构发布并执行要求,要求在会计师的信中包括哪些信息。 这些机构包括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和州监管机构。 会计师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以支持其签发会计师函件的资格:•他们独立于其发表意见的公司; 他们的行为符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制定的会计标准,该协会是制定行业和专业标准并授予证书的行业贸易协会; 该会计师具有其执业所在州颁发的执照,并且是“在AICPA中享有良好声誉的成员”。
由于会计师的信与公司的财务报告一起散发,因此被视为分析师和投资者对公司的看法的组成部分。 多年来,监管机构已展开调查,对欺诈行为提起诉讼,并对由于未能准确表达其意见以及疏忽得出其意见而对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的执法行动。 一个重大案件涉及会计公司Arthur Andersen的会计师关于废物管理的财务报告的信函。 在另一起案件中,竞争对手普华永道(Price Waterhouse Coopers)于1999年遭到抨击,原因是它允许客户WR Grace在其财务报表中提供虚假数字,同时保留“干净”的审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