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
美国国税局(IRS)使用的“离家出走”一词表示纳税人不在离家通勤距离之内,如果纳税人离家工作的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并且需要睡眠,那么相关人员如果纳税人的工作距离是在离家通勤距离之内,而不是在离家不远的地方,而是选择在非住所的地方睡觉,则相关费用是不可扣除的。距离“税收家园”的距离,不一定是纳税人的实际住所。
在家休息
出门在外对国税局(IRS)具有特定含义。 该短语是指距纳税人的纳税住所的特定距离,假定距离太远,无法每晚通勤。 纳税人可以在出门在外工作时扣除旅行,住宿和伙食费,但不能在工作距离短到可以通勤的距离内扣除,即使纳税人住在酒店并为避免通勤而支付餐费。 例外情况是无限期的工作任务,即持续一年或更长时间的工作任务。 对于无限期的工作任务,不可扣除旅行,住宿和食品费用。
可抵扣费用包括往返税收家园,住宿,食物,干洗或洗衣的费用,在工作地点使用纳税人的汽车,工作地点的出租车或公共交通费用,在工作中支付的商务电话和小费位置。
雇员从IRS 2106表格或2106-EZ表格中扣除房费。 自雇人士可从IRS 1040表格C中扣除住房费用。
税收家
为了确定纳税人是否离家出走,国税局会考虑纳税人的住所,这是纳税人通常工作或经商的一般地点或附近地区。 这可能是纳税人实际居住的地方,也可能不是。
例如,如果纳税人居住在底特律但在托莱多工作,并且一周内住在托莱多的一家旅馆中,但每个周末都回家去底特律,则该纳税人的纳税房被认为是托莱多。 从底特律到托莱多的旅行费用或在托莱多的住宿和伙食费用均不可扣除,因为纳税人无论居住在何处都在其纳税住所工作。
在上面的示例中,离家出走表明离托莱多的距离不适合每天晚上通勤,因为托莱多是纳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