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员伤亡和盗窃损失
伤亡和盗窃损失是由于纳税人的个人财产被破坏或损失而产生的可抵扣损失。 为了免赔,意外事故必须造成人员伤亡。 盗窃损失通常需要证明财产确实被盗,而不仅仅是损失或丢失。
分解伤亡和盗窃损失
国税局仅允许一次性发生的不寻常事件,而不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以减少伤亡和盗窃损失。 该事件还必须是某人在发生时没有参与的事情。 自然灾害是合格的,包括地震,火灾,洪水,飓风和暴风雨。 即使损失可能是自然原因造成的,也无法就随时间推移发生的损失主张损失。 一个例子就是财产侵蚀,因为这个过程是渐进的。
还涵盖了人类活动,例如恐怖袭击和故意破坏。 值得注意的是,扣除额仅适用于财产所有人。 例如,如果承租人的房屋在大火中受损,那么房东将能够要求扣除,而不是承租人。 但是,只要扣除发生在发生损失的同一年,则房客可以扣除租金。
不允许通过保险赔偿的损失。 此外,纳税人必须将在下一年中支付的,在上一年中扣除的损失的索赔算作收入。
报告人员伤亡和盗窃损失
伤亡和盗窃损失在表格1040的表A的伤亡损失部分下报告。受制于10%的调整后总收入(AGI)门槛限额,每笔损失减少100美元。 纳税人必须能够逐项扣除以要求任何个人损失。
可能的情况:偷窃纳税人的汽车以及盗窃时汽车内的一些珠宝。 该车的公平市价为7, 500美元,珠宝价值为1, 800美元。 纳税人当年的AGI为$ 38, 000。 假设扣除是逐项扣除的,则纳税人可以扣除高于3800美元(AGI的10%)的任何损失金额。
总损失将报告如下:
$ 7, 500 + $ 1, 800 = $ 9, 300损失
$ 9, 300-$ 100-$ 100 = $ 9, 100(每次损失减少$ 100)
在附表A中报告的$ 9, 100-$ 3, 800 =可扣除损失$ 5, 300。最后,不允许由保险赔偿的损失。 在下一年中为上一年中扣除的损失而支付的索赔必须算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