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司是指将其部分或全部风险从其保险单组合转移到再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 通过这种方式转移风险,可以让分手的公司对冲不希望的损失风险,并释放资本以用于编写新的保险合同。
破产公司
转让公司对再保险保单承担责任,因此尽管应由再保险公司偿还索赔,但如果再保险公司违约,则转让公司仍可能必须就再保险保单风险进行赔付。 保险业是一个受到严格监管的行业,它要求保险公司制定某些半标准化的保单并保持足够的资本作为损失的抵押。 保险公司可以使用再保险使他们在控制业务方面拥有更大的自由度。 例如,如果保险公司不希望在标准保单中承担某些损失的风险,则可以将这些风险重新投保。 保险公司还可以使用再保险来控制其需要作为抵押持有的资本量。
为什么取消公司依赖再保险
将部分风险归还给再保险人可以使保险公司更有效地管理其整体风险敞口。 再保险可以由专业再保险公司(例如伦敦的劳埃德或瑞士再保险),另一家保险公司或内部再保险部门来写。 一些再保险可以在内部进行处理,例如通过汽车保险,通过使承保的客户类型多样化来进行。 在其他情况下,例如大型国际企业的责任保险,可能会使用专业再保险公司,因为不可能进行多元化。
再保险公司可用于再保险公司
- 临时性再保险承保给某人保险公司或某人特定风险或合同的保险。 如果多个风险或合同需要兼职再保险,则应分别协商。 再保险人保留接受或拒绝兼职再保险建议的所有权利。再保险条约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有效,而不是基于每个风险或合同。 再保险人承担了子公司保险公司可能承担的全部或部分风险。在按比例再保险的情况下 ,再保险人按比例分摊了该子公司出售的所有保费。 在提出索赔时,再保险公司根据预先协商的百分比赔偿部分损失。 再保险人还偿还其子女的处理,业务收购和书写费用。对于非比例再保险 ,如果该人的损失超过规定的优先级或保留限额,则该再保险人应承担责任。 结果,再保险人在分出的保险人的保费和损失中没有比例份额。 优先级或保留限制可以基于一种风险类型或整个风险类别。 损失超额再保险是一种非比例保险,由再保险人承担超出分保人的保留限额的损失。 该合同通常适用于灾难性事件,包括按事件发生或在给定时间段内累计损失的承保范围。在附加风险再保险下 ,有效期内确立的所有索赔都将得到承保,无论是否在保险期限之外发生了损失。 即使发生在合同生效期间发生的损失,也不会为涵盖范围以外的索赔提供任何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