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默认判决?
缺席判决是当被告未响应法院传票或未出庭时,法院针对原告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判决。 如果投诉中包括了损害赔偿,则除非需要这些损害的证据,否则默认判决将考虑这些损失。
重要要点
- 如果被告未能出庭,则法官的判决是对原告有利的判决;如果被告可以证明有正当理由缺席了法庭出庭,则可以撤销该默认判决。判断标准和裁定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默认判决如何工作
尽管面对缺席判决的被告可以通过证明有效的借口来撤消判决,但通常不出庭或无视传票是一个坏主意。
美国,英格兰和威尔士的默认判决
美国
处理默认判决的方式取决于提起民事诉讼的状态。 州法院,美国联邦法院,部落法院和许多行政机构都有自己的法律和地方程序规则,涉及准予和搁置缺席判决的问题。 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55和60条)是许多默认程序的基础。
《联邦规则》第37(b)(iii)条规定,如果原告屡次未能遵守法院命令和发现请求等规定,可以发现原告是笨拙的原告,并将其案件驳回。 通常,原告必须证明送达程序已对被告进行。 这通常是通过提交服务誓章(也称为服务证明)来实现的,该誓章提供了足够的信息以使法院能够确认已经进行了有效的服务。 通常,宣誓书在宣誓或作伪证的情况下说,对指定的被告进行了服务,简要描述了其如何进行,对服务的人进行了命名,并提供了服务的地点和日期。
英格兰和威尔士
在英国大部分地区,诉讼是通过向法院提交索赔表来提出的,其中详细说明了金钱损失和其他索赔要求。 如果不能轻易计算出具体的金额,则在事后由法院“赔偿”。 如果索赔人不愿追讨金钱损失,此表格也将对此予以明确说明。
索赔表与案件的其他相关文件合并在一起,称为 “索赔书 或 答复书”, 然后在案件中送达被告。 然后,被告只有两个星期的时间可以做出回应-如果没有回应,原告可以通过请求法院输入 判决请求来 请求默认 判决, 这是常规案件的典型处理方式。 对于更复杂的问题,原告将向程序法官提出正式申请。
如果被告已在两周内对法院作出了回应,则他们将有四周的时间准备辩护。 如果被告未能在第二阶段结束时出庭,也可以输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