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购物期间?
购物期是允许上市公司即使在已经收到确定的购买要约之后也能寻求竞争要约的规定。 然后,原始报价将作为可能提供更好报价的基础。 购物期通常为一到两个月。
重要要点
- 进店购物的时间通常是1-2个月,在这段时间里,被收购的公司可以以更好的价格购物。 Go-shop条款通常允许初始竞标者匹配任何竞争报价,如果公司被出售给另一买家则通常需要支付分手费.no-shop条款意味着公司无法积极进行交易,其中包括向潜在买家提供信息或征集其他建议。
购物期间的运作方式
回购期旨在帮助董事会尽最大可能履行对股东的信托义务。 Go-shop协议可以使初始投标人有机会与公司收到的更好报价相匹配,但是如果目标公司被另一家公司收购,通常会向初始投标人支付降低的分手费。
在活跃的并购(M&A)环境中,有理由相信其他竞标者会挺身而出。 但是,批评家们认为,进入购物期对董事会来说是装饰性的,旨在使行事看起来符合股东的最佳利益,但很少产生额外的报价,因为它们没有给其他潜在买家足够的时间来履行职责对目标公司的勤奋。 历史数据表明,在购物期间,很少一部分初始出价被搁置,而倾向于新出价。
去商店与不商店
购物期可以使被收购的公司四处购物,以获得更好的报价。 禁止购买期不给被购买方任何选择权。 在无商店条款的情况下,如果被收购公司决定在报价后出售给另一家公司,则必须支付分手费。
微软宣布有意在2012年以262亿美元收购LinkedIn。这笔交易包括分手费,如果LinkedIn决定将其出售给另一家公司,该费用将被支付。 但是,两者之间的暂定协议没有任何规定。 如果LinkedIn找到了另一个买家,则必须向微软支付7.25亿美元的分手费。
无商店规定意味着公司无法积极进行交易,即向潜在买家提供信息,与买家进行主动对话,征求建议书等等。 但是,公司可以回应主动提出的要约,作为其信托义务的一部分。 许多并购交易的现状是有免商店条款。
商店购物时期的批评
当卖方是私人公司而买方是投资公司(例如私募股权)时,通常会出现购物期。 或者,它们在私有化交易中变得越来越受欢迎,在该交易中,上市公司将通过杠杆收购(LBO)进行出售。 但是,在购物期间很少会导致另一个买家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