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规9?
条例9是一项政策,允许国家银行在内部开设和运营信托部门并充当信托人。 该法规允许国家银行管理和管理与投资有关的活动。 他们可以注册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并担任其受托人。
重要要点
- 银行必须将信托部门作为受托人经营,这是第9条规定。如果银行想代表他人进行投资,则应制定确保遵守规定的政策。第9条规定可以防止自我交易和利益冲突。
了解法规9
尽管第9条条例允许银行在联邦一级从事与信托相关的活动,但银行也必须仍然遵守州法规。 该法规由货币监察长办公室(OCC)发布。
第9条仅适用于国家银行,不适用于区域或地方实体。 允许国民银行在多个州开展业务,并在任何州以信托身份行事,除非该州禁止其自己的地方银行从事这些特定活动。
法规9允许银行担任信托人的方式
希望通过条例9行使信托职能和权力的国家银行(允许该银行代表他人进行投资)必须遵守书面政策,以确保其作为信托人的活动符合规定。 现行政策应涵盖银行的经纪业务安排做法,以及确保银行的受托管理人员和雇员在决策或建议出售或购买证券时不使用内部信息的方式。 银行的政策还必须建立防止自我交易和利益冲突的方法。
银行必须至少每年一次代表投资客户对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所有资产进行正式审查,并由银行自行决定是否进行投资。 这些审查称为年度投资审查,旨在阐明银行受托人做出的投资决定是否适当,并符合客户的最佳利益。
有效的年度审查程序可确保投资对象适当且最新,并确保投资符合这些目标; 对每个投资组合进行整体审查; 准确跟踪异常; 每项资产的价值均得到适当评估; 并且可以准确地跟踪绩效,并且有适当的流程来处理绩效异常值。
这些银行还应聘请法律顾问,以就信托事宜向银行,其官员和员工提供建议。 银行将以信托形式持有的资金进行投资。 这包括短期投资和将要投资的资金。
其他规定
条例9对银行的资金投资有进一步的限制。 除非有适当的官员批准此类行动,否则国家银行不能从受托账户投资资金,而受托账户可以由银行对某些来源的股票,债务或资产进行投资酌情决定权。 这些来源包括银行本身,其董事,高级职员和雇员。 这也适用于具有可能影响银行判断的利益的组织和个人。 换句话说,那些在受托人中担任职务的人不能使用那些投资客户的资金对自己控制或影响下的资产进行投资。
这些规定也适用于银行有投资酌处权的信托账户的借出,出售或转移。 这是为了确保银行的行为不会与他们所服务的客户的最大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