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银行系统由印度储备银行(RBI)通过1949年《银行业监管法》的规定进行监管。该国管理银行业的法规的一些重要方面,以及与银行业有关的印度储备银行通函在印度,将在下面进行探讨。
接触极限
向单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限于银行资本资金(一级和二级资本)的15%,如果是基础设施项目,则可以扩大到20%。 对于团体借款人,贷款限于银行资本金的30%,并且可以选择将其扩展至基础设施项目的40%。 经银行董事会批准,贷款限额可以再提高5%。 贷款包括基于基金和基于非基金的敞口。
现金储备比率(CRR)和法定流动比率(SLR)
印度的银行必须通过印度储备银行以现金形式保留其净需求和定期负债(NDTL)的至少4%。 这些目前不赚取利息。 CRR需要每两周维护一次,而日常维护至少需要储备金的95%。 如果发生日常维护违约,罚款将是违约天数所适用的银行汇率乘以金额达到规定水平后的金额的3%。
除CRR以外,还需要以黄金,现金或某些批准的证券形式维护至少22%的NDTL和最多40%的NDTL(称为SLR)。 多余的SLR持有量可在隔夜基础上从RBI借入边际备用贷款(MSF)。 根据MSF收取的利息比回购利率高100 bps,并且可以借入的金额限制为NDTL的2%。 (要了解有关如何确定利率的更多信息,尤其是在美国,请考虑阅读更多有关谁决定利率的信息。)
供应
不良资产(NPA)分为3类:不合格,可疑和损失。 如果在定期贷款的情况下,超过90天没有支付任何利息或本金,则该资产将变为不良资产。 不合格资产是指具有NPA资格且时间少于12个月的资产,到最后将其分类为可疑资产。 损失资产是银行或审计师不希望偿还或收回的资产,通常记入账面。
对于不合格资产,要求对担保贷款计提未偿贷款额的15%,对无抵押贷款计提未偿贷款额的25%。 对于可疑资产,贷款抵押部分的准备金从已存在不足一年的NPA的未偿贷款的25%到存在1至3年的NPA的40%到100% NPA的期限超过三年,而无抵押部分的期限为100%。
还需要对标准资产进行准备。 农业和中小企业的准备金为0.25%,商业房地产的准备金为1%(住房为0.75%),其余行业的准备金为0.4%。 不能从NPA总额中扣除标准资产的准备金,以得出NPA净额。 对于提供给没有对冲外汇敞口的公司的贷款,除了标准准备金以外,还需要其他准备金。
优先部门贷款
优先部门大体上包括微型和小型企业,以及与农业,教育,住房和对低收入或特权较低的群体的贷款有关的倡议(归类为“弱势群体”)。 贷款目标为调整后的银行净信贷(ANBC)(未偿付的银行信贷减去某些票据和非SLR债券)的40%–或表外风险的信贷等值金额(当前信贷风险之和+潜在未来信贷之和已针对国内商业银行和分支机构多于20家的外资银行设定了以信用转换因子计算的风险敞口,以较高者为准,而分支机构少于20家的外资银行则设定了32%的目标。
支付给农业部门的贷款金额应等于表外敞口的信贷当量,或者等于ANBC的18%-两个数字中的较高者。 在贷给微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贷款中,应将40%借给那些设备的最大价值为200, 000卢比,而厂房和机器的价值最大为50万卢比的企业,而20%总额中的60%将贷给微型企业,这些微型企业的机器和设备的价值从刚好超过50万卢比到最高一百万卢比,以及价值不超过200, 000卢比但不超过25万卢比的设备。
提供给较弱部门的贷款总值应为ANBC的10%或表外敞口的信贷当量,以较高者为准。 较弱的部分包括已指定分类的特定种姓和部落,包括小农。 分支机构少于20家的外资银行没有具体目标。
到目前为止,印度的私人银行都不愿直接向农民和其他弱势部门贷款。 主要原因之一是优先部门贷款中的不良资产数额过高,据一些估计显示,占不良资产总额的60%。 他们通过购买其他非银行金融公司(NBFC)的贷款和证券化投资组合,并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发展基金(RIDF)来达到其目标,从而实现了目标。
新银行牌照规范
新准则指出,申请许可证的团体应具有至少10年的成功记录,银行应通过发起人全资拥有的非经营性金融控股公司(NOFHC)进行经营。 缴足投票权的最低股本必须为50亿卢比,NOFHC至少应持有40%,并在12年内逐步将其降至15%。 股份必须在银行开始运营后的三年内上市。
在其运营的头五年中,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此后需要印度储备银行的批准才能将持股量增加至最大74%。 银行董事会应拥有多数独立董事,并且必须遵守前面讨论的优先部门贷款目标。 禁止NOFHC和银行持有发起人集团发行的任何证券,并且禁止银行持有NOFHC持有的任何金融证券。 新规定还规定,在以前没有银行服务的农村地区应开设25%的分支机构。
故意违约
如果即使资源可用也无法偿还贷款,或者如果借出的资金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的目的,或者在银行不知情或未批准的情况下出售了抵押贷款的财产,则故意违约发生。 万一集团内的一家公司违约而提供担保的其他集团公司未能兑现其担保,则整个集团可被称为故意违约。
故意的违约者(包括董事)无权获得资金,并且可能对他们提起刑事诉讼。 印度储备银行最近修改了规定,将非集团公司也包括在故意违约者的标签下,如果它们不能兑现给予集团以外另一家公司的担保的话。
底线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国家监管其金融和银行业的方式是其优先事项,目标,以及其希望设计的金融格局和社会类型的快照。 以印度为例,印度储备银行通过的法规让我们了解了其金融治理方法,并显示了印度优先考虑其银行业稳定以及经济包容性的程度。
尽管印度银行系统的监管结构似乎有些保守,但这必须在该国银行相对不足的背景下加以看待。 为了建立对银行业的信任,需要设定过多的资本要求,同时需要优先贷款目标以向那些由于NPA水平高和交易规模小而通常不向银行业提供贷款的人提供金融包容性。 。
实际上,由于私人银行并不直接向优先部门放贷,所以公共银行就承担了这种负担。 考虑到对农业的高度重视,尽管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已经下降,但也有理由调整优先部门的定义。 (有关阅读,请参阅“印度储备银行的重要性日益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