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被征用财产
被征用的财产是政府机构出于任何原因非自愿没收的财产。 可以出于与促进公共物品有关的多种原因来获取被征收的财产。 它可以是任何类型,包括房地产,车辆,机械,办公设备甚至个人财产。
分解征用财产
被征用的财产可以视为非自愿转换。 如果认为威胁是真实的和迫在眉睫的,那么在征用威胁下出售的财产也可以视为转换。 但是,征用的威胁必须由实际的政府官员确认,而不能仅从公开声明中得出。 在大多数情况下,请购单将以正式书面要求的形式提出。
知名领域
在美国,财产通常是根据显着领域的法律学说征用的,这一学说是指州或联邦政府夺取私有财产供公共使用的权力。 多数情况下,财产是通过特殊领域征用的,以促进道路,公共事业以及政府设施或建筑物的建造或改善。 政府还可以征用财产,以将其转让给第三方,例如土地开发商,后者可以开发该财产以增加相关政府的税收收入。
在美国,政府必须按照宪法第五修正案的要求,向被征用财产的原始所有人提供仅对被征用财产的赔偿。 此补偿可能无法反映全部市场价值。 在仅部分财产被征用的情况下(例如,部分财产被征用以拓宽道路的情况),通常仅使用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加上反映价值下降的遣散费来计算公正的赔偿金。现在变小了。 但是,如果部分要求增加了剩余财产的价值,则该价值增加将从所有者获得的公正补偿中扣除。
如果财产的原始所有人拒绝提供公正的赔偿,则政府仍将征用该财产,但仍将给予原始所有人所提供的公正赔偿价值的75%,从而使所有者有权对政府要求赔偿。其余的财产价值。 通常通过法院完成通过显着领地的私有财产征用。
通过国会法案征用财产
也可以通过国会法案来征用财产,这与战时通常一样,是将指定财产的所有权直接转让给政府。 例如,在1941年10月,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法案,授权总统为捍卫国家而征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