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规则10b-5?
规则10b-5是根据1934年《证券和交易法》制定的一项法规。正式称为“操纵和欺骗行为的雇用”。 此规则使任何人直接或间接使用任何手段进行欺诈,作出虚假陈述,省略相关信息或进行可能在进行涉及股票和其他证券的交易过程中欺骗他人的商业活动均属违法。
重要要点
- 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1934年制定的规则10b-5是针对证券欺诈的规则。2000年发布了两个相关规则(规则10b5-1和规则10b5-2),以建立有关以下方面的最新法律观点:证券欺诈。规则10b-5涉及“内部交易”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机密信息被用来以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操纵股票市场,例如,当高管发布虚假陈述以人为地压低股票价格时。公司股票,以便他们可以折价购买大量股票。
规则10b-5如何运作
规则10b-5是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调查可能的安全欺诈索赔的主要依据。 违反该规则的行为包括:高管发表虚假陈述以抬高股价;公司采用创造性的会计做法掩盖了巨额亏损或低收入;或采取了使现有股东获得更好投资回报的行动(只要欺骗仍然存在)未发现)。 这些方案通常需要持续不断的,误导性的陈述,以使欺诈行为永久化。
规则10b-5还涉及高管发布虚假陈述以人为压低公司股票价格,以便他们可以折价购买更多股票的情况。 机密信息的这些和其他操纵性使用是“内部交易”行为。 除了赚取非法利润和/或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外,这些计划还被实施为通过改变股东余额来接管公司的一种方式。
规则10b5-1和10b5-2的介绍
2000年,SEC通过批准规则10b5-1和规则10b5-2,进一步定义和澄清了一系列与潜在证券欺诈有关的问题。 这些规则使内幕交易进入了更现代的法律视野。
规则10b5-1
规则10b5-1规定,如果某人在从事证券买卖时知道该信息,则该人是基于重大的非公开信息进行交易。 但是,有规则10b5-1的例外和规定允许个人即使拥有这样的信息也可以进行交易,包括那些已经启动的计划中的交易,尽管合同或流程不会受到影响。信息知识。
根据规则10b5-2,即使在非商业环境下也可以实施证券欺诈。
10b5-2
规则10b5-2解释了即使在非商业环境下,盗用理论(适用于使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人,即使该人不是内幕人士也对信息源进行证券欺诈)的适用方法。 它进一步指出,获得机密信息的个人有义务履行信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