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公平贸易惯例?
不公平贸易惯例是指使用各种欺骗性,欺诈性或不道德的方法来获得业务。 不公平的贸易行为包括虚假陈述,虚假广告或商品或服务的陈述,捆绑销售,虚假的免费赠品或礼物报价,欺骗性定价以及不符合制造标准。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这些行为被法规视为非法,该法律通过补偿性或惩罚性赔偿为消费者提供了追索权。 不公平的贸易惯例有时被称为“欺骗性贸易惯例”或“不公平的商业惯例”。
了解不公平贸易惯例
在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租赁,保险理赔和和解以及追收债款中,通常会看到不公平的贸易惯例。 大多数州的不公平贸易惯例法规最初是在1960年代至1970年代之间制定的。 从那以后,许多州通过了这些法律,以防止不公平的贸易行为。 受害的消费者应查看所在州的不公平贸易惯例法规,以确定他们是否有诉讼理由。
在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租赁,保险理赔和和解以及追收债款中通常会看到不公平的贸易惯例。
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第5(a)节规定了不正当贸易惯例,该法令禁止“在商业中或影响商业的不正当或欺骗性行为或惯例。”该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商业活动的个人,包括银行,并为不公平贸易惯例设定法律标准,这可能被视为不公平,欺骗或两者兼而有之。 以下是根据规则列出的不公平和欺骗性做法:
不公平做法
符合以下条件的行为是不公平的:
- 它对消费者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伤害,不能由消费者合理地避免,对消费者或竞争者的抵消性利益也不能超过它。
欺骗行为
符合以下条件的行为或作法具有欺骗性:
- 陈述,疏忽或作法会误导或可能误导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对陈述,疏忽或作法的解释被认为是合理的。
保险中不公平贸易惯例的例子
任何行业都可能发生不公平的贸易行为,但这种行为的严重程度足以促使全国保险专员协会(NAIC)发布与保险产品销售有关的指南。 NAIC通过以下方式定义不公平贸易惯例:
- 它歪曲了任何保单的利益,优势,条件或条款;歪曲了任何保单所要收取的股息或盈余份额;对先前支付的任何股息或股息分红做出了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它对任何保险人的财务状况或任何寿险公司经营的法定准备金制度都具有误导性或虚假陈述。这是一种错误陈述,包括任何故意诱使保险费率的错误报价,目的是诱使或倾向于诱使购买,延误,没收,交换,转换或交出任何保单。针对任何保单的质押或转让或借贷,将任何保单错误地陈述为股票。
NAIC认为欺骗性贸易行为是上述行为中的任何一项,并结合以下条件:
- 它是公然实施的,有意识地无视本法案或本规则所颁布的任何规则。它以如此频繁的频率来表明从事这种行为的一般商业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