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战争损失保险公司
战争损害保险公司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创建的政府金融保护机构,旨在提供现有保单未涵盖的战争风险的承保范围。 美国政府扩大了这一覆盖范围,以补偿美国国民因战争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
该公司的成立使美国政府得以弥补私人财产战争所造成的损失,而私人保险并未完全弥补这一损失。 战争损害保险公司的职能类似于私人保险公司,因为在与战争有关的灾难性损失中,公民必须向该公司购买保单。
分解战争损害保险公司
《战争损害保险法》于1941年成立了战争损害保险公司。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美国政府没有考虑过个人因战争相关的私人财产自动获得赔偿的权利。 根据美国总统尤利西斯·格兰特(Ulysses S. Grant)否决美国南方内战期间被烧毁的南方财产所有人的赔偿金所写的信息,政府认为战争造成的对私人财产的损害是“赏金的问题,而不是赏金的问题”。严格的法律权利。”
但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和欧洲的许多决策者认为,现代战争需要一种补偿平民因个人无法控制的因素而造成的私人财产损失的方法。 英国发行的战争损失保险激发了美国成立自己的政府赞助的战争损失保险公司的灵感。
今日战争伤害保险
私人保险公司通常对战争行为的承保范围有限或根本没有承保范围,因为它们实际上无法负担如此短时间内的巨额灾难性损失。 保障私有财产的保单通常包含战争排除条款,该条款明确免除保险人必须承担战争造成的损害的责任。 在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袭击之后,保险公司扩大了这些条款。
但是,一些私人保险公司确实提供了针对战争损害的保单。 一些政策确保在遭到大规模毁灭性武器(WMD)袭击,暴动或劫持事件时免受损害。
至少在某些情况下,其他形式的保险还可以帮助个人避免因恐怖主义或战争引起的某些费用。 例如,旅行保险通常涵盖需要取消预定到突然遭受恐怖袭击或内战的目的地的旅行的人的航班和旅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