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的权责发生制下,收入和支出在获得时进行计数。 这与会计的现金制不同,后者在现金实际流入和流出企业时进行报告。 大多数会计师认为,权责发生制是为损益表目的更好地衡量获利能力的方法。
尽管比现金会计更复杂,更主观,大多数公司还是将应计会计作为其标准会计惯例。 大多数公司都有某种形式的延迟应付帐款和应收帐款,例如以信贷方式出售或长期产生收入流的项目。 即使没有立即收到现金,这些事件也会对业务运营产生真正的影响。
例如,一家以信贷方式出售家具的公司会立即记录该交易,而不是在最终收到所有款项之后才记录该交易。 如果在提供服务之前已经收到付款,或者实际上已经制作并交付了商品,则应计会计方法将此事件视为负债。 该公司仅在收到全额付款后才以传统方式确认收入。
权责发生制会计几乎总是基于相关收入的确认处理费用的确认。 这就是所谓的匹配原理。 根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该原则既适用于商品销售,也适用于专业服务的提供。 没有这个,财务报表将几乎不会透露有用的信息,因为读者无法准确评估资产和负债。
只要在一个会计期间记录了一笔交易,但直到下一个会计期间才实际收到现金收入,会计才将其称为应计收入。 同样,应计费用涉及在一个期间内发生但在另一期间内支付的那些费用。 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对任何拥有存货的企业都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年销售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人,可以使用权责发生制和现金会计的混合方法,只要权责发生制用于销售,购买和库存项目。
诸如QuickBooks之类的企业软件已经非常受企业和个人欢迎。 尽管许多报告会同时生成现金报告和应计制报告,但默认设置几乎始终是应计制。
尽管权责发生制确实能更准确地显示业务收入的来龙去脉,但它也使人们更难知道实际上手头上有多少现金。 如果未将其现金流与应计会计分开进行仔细监控的企业可能会面临严重的现金流问题。 对于那些严重依赖信用帐户和客户延迟付款的企业而言,这一点尤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