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留申请
保留期限的使用是保险合同中的一种语言,用于指定被保险人对于某些类型的风险应保留多少损失。 保留金的应用指定了损失是按每次发生还是每次事故进行承保,通过自我保险最多承保一定数额。 保险公司仅对超出此保留额的损失负责。
分解保留申请
保留的适用于责任保险保单,该保单可能要求保单持有人保留损失直至达到一定限额,此后才开始保单承保。 这称为保留,与自我保险类似,因为保留的功能与免赔额相似。 低于保单限额的损失金额被认为是未赔偿的,这意味着在损失时不进行实际财务计算。
保留的适用是用保险单的语言定义的,被认为是一种声明。 不论被保险人是否支付自付额,自保额或未预留资金,保险人均不承担此项保留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保险人可能同意以贷款形式支付保留金,而被保险方同意在特定时间内偿还资金。
对于不同类型的索赔,可以以不同的比率来设置保留申请,并且可以分别应用。 保留的总和通常限于最大保留。
保留的各种处理
在公司处于破产程序中的情况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等某些保单可能会区别对待保留权。 如果一家公司破产,则不太可能为应该保留的损失金额提供自我保险。 结果,保险人可能对保留金额负责。 为了将这种承保范围扩大到被保险公司,保单的语言必须包含特定的规定,表明在破产期间将对损失进行不同的处理。
保留与免赔额之间的区别
大多数人对免赔额这个术语比对保留更熟悉,即使在保留上技术上正确,也经常互换使用。 尽管它们的含义相似,但保留额和免赔额之间是有区别的。 最大的不同是保留金是第一笔支付。 例如,考虑健康保险。 被保险人通常必须先支付一定金额的医疗费用,然后保险公司才开始支付保险金。 虽然大多数人认为最初发现的金额是可抵扣的,但实际上是扣留额。 免赔额实际上是指被保险人必须自掏腰包支付的费用。 保留金是预先支付的,而被保险人则向保险公司偿还了免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