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付款的定义
疏通费是一种可能构成贿赂的财务支付,其目的是为了加快行政程序。 这是向公职人员或政府官员支付的款项,旨在激励该官员迅速完成某些行动或程序,以使付款方受益。
通常,便利付款是为了使付款人依法有权享有的服务进展顺利,即使不付款也是如此。 在某些国家/地区,这些付款被认为是正常的,而在其他国家/地区,疏忽性付款被法律禁止并被视为贿赂。 也称为疏通费。
分解方便付款
有时,低级,低收入官员可能会期望提供便利的付款,以换取提供付款人有权获得的服务,即使没有付款也可以。 某些国家/地区不考虑提供贿赂手段-只要不是为了赚取或维持业务,或相对于另一项业务创造不公平或不正当优势而进行的付款。 这些国家可能认为这些付款只是做生意的成本。 在其他国家,包括英国和德国,在国外支付的便利付款被视为贿赂,被禁止。
疏通费示例
在以下情况中说明了便利付款的示例。 假设一家企业需要特定的许可证或许可才能运营。 该公司已满足所有要求,因此有权获得许可或许可证。 该公司原本准备开门营业,但在法律上必须等到正式颁发许可证或许可证。 公司可以向可以帮助“加快”许可或许可流程的官员支付便利费。 在许多国家/地区,只要不涉及支付给外国实体的款项,这笔款项就可以接受。 在其他国家,这仍然被认为是贿赂(因此是非法的)。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CAC)禁止提供疏通费。 促进付款的法律地位因国家/地区而异。 商业反腐败门户网站维护有关不同国家/地区关于腐败,贿赂和疏通费的资料。
促进支付和公司治理
毫不奇怪,多年来,在国际范围内开展业务的公司一直反对使用疏通费,即使不完全禁止使用。 尽管彻头彻尾的欺诈和贿赂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但随着公司越来越认识到,疏通费与禁止腐败和国际反腐败计划的公司治理文化不一致,出现了另一个更加微妙但重要的限制使用理由。
规则例外
尽管全面禁止向外国官员行贿的禁令很明显,但例外情况仍然存在。
为了使美国企业在与外国竞争者竞争时有更大的自由度,国会通过了1988年的《综合贸易和竞争力法》。该法为“便利或加急付款”提供了狭义例外,以促进涉及非酌定性行为的例行政府行动。
然而,实际上,出于善意的目的,实体和个人都在为简化的便利支付例外规定的限制而苦苦挣扎,因为通常很难确定何时在非法贿赂与允许的例外便利支付之间划清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