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纪,股东积极性迅速提高,例如公司股东对公司治理的普遍认识,参与和影响。 北美和欧洲市场的董事会营业额有所增加,其董事会成员须经股东投票,票数征集和法律诉讼。
没有大的股价影响力的个人股东,或少于流通股的1%的个人股东,必须动员其他人具有真正的战略影响力。 但是,股东集体可以发挥重大影响,从而在短期和长期内实现公司方向的预期变化。
在2012年哈佛法学院公司治理专题讨论会上,HLS报告说,市场“继续看到股东在表达自己的声音”,并且“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我们已经并且已经经历了几年的潜在转变。董事会与股东之间的权力平衡。”
股东权益
公司股票代表部分所有权,所有普通股都具有表决权和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 在美国,任何占公司股票3%以上的团体都可以将其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放在发送给所有股东的年度代理投票中。
股东对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人数和公司资产的出售进行表决,并且可以对公司从事的业务类型增加限制。
董事的责任与回应
传统上,法院裁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负责,而不是个人股东。 但是,这种区别并不总是很重要。
通过两种机制使董事的反应最灵敏:股东大会上的代表投票和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动。 如果单个董事的行为不当或表现不佳,他可能会被选出工作。 如果股东真的不满意,他们可以出售股票并压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