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计算资产在服务的第一年和最后一年的按比例折旧。 国税局为比例资产折旧建立了适用的惯例,该惯例代表了有关该财产投入使用或退休日期的假设。 尽管最好使用半年惯例,但在某些情况下允许使用其他惯例,例如月中和季度中惯例。
在资产的第一年,如果在年底购买资产,则半年惯例会产生比月中或季度中期惯例更高的折旧费用。 同样,如果在季度末购买资产,则与月中约定相比,季中约定产生更高的折旧费用。 这些关系在资产服务的最后一年会逆转。 适用的惯例仅影响折旧费用的时间安排; 这三种方法在资产的整个使用寿命中都会导致相同的总折旧。
假设公司于2014年9月20日以6, 000美元的价格购买了一种资产,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折旧了5年。 该公司的会计年度为12月31日。年度折旧费用为1, 200美元,季度折旧为300美元,每月折旧为100美元。
根据半年度惯例,该资产被视为在2014年7月1日投入使用,2014年适用的折旧费用计算为$ 1, 200 * 0.5 = $ 600。 根据季度中期惯例,该资产被视为放置在2014年第三季度中,适用的折旧费用为$ 300 + $ 300 * 0.5 = $ 450。 根据月中惯例,2014年的折旧费用为$ 100 * 3 + $ 100 * 0.5 = $ 350。
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这三种方法的折旧费用均为1, 200美元。 2019年,根据年中公约的折旧费用为600美元; 根据季度中期惯例,为750美元; 按照月中的方法,则为$ 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