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中,应计利息由借款人和贷方报告。 借款人在损益表中将应计利息列为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流动负债。 贷方将应计利息分别列为收入和流动资产。 对于应计利息而不是未收利息的总分类帐分录通常采用调整分录的形式,由应收或应付账款抵销。 应计利息通常在会计期末记录。 随着时间的流逝,应计利息会累积,这对公司在给定时期内的运营生产率无关紧要。
应计利息的使用基于应计会计方法,该方法在发生经济活动时对经济活动进行计数,无论是否收到付款。 此方法遵循会计的匹配原理,该原理指出收入和支出在发生时记录,而不是在收款或付款时记录。 与应计原则相反,现金会计原则在收到事件的现金或补偿时确认事件。
调整条目
假设一家公司获得银行贷款以扩大其业务范围。 从1月1日开始,每月支付利息。即使在12月中旬至12月31日之间没有支付利息,该公司的12月损益表也需要通过准确显示应计利息作为费用来反映盈利能力。 毕竟,这些资金最终离开了企业。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通过借记利息费用并贷记应付利息来创建调整分录。 条目的大小等于从贷款日期到12月31日的应计利息。
典型的调整分录包括应付利息的资产负债表帐户和利息费用的损益表帐户。 对于试图预测公司未来的流动性,偿付能力和盈利能力的贷方和投资者而言,准确而及时的应计利息会计非常重要。
已发行债券
有时,公司会在一个日期准备债券,但将其发行推迟到另一个日期。 任何按面值购买债券的投资者都必须在这段时间内支付发行人应计利息; 公司承担的风险直到发行为止,而不是由投资者承担,因此部分风险溢价已计入工具中。
请记住,这仅在投资者按面值购买债券时有效。 该公司的日记账分录信用债券应为应计利息支付的面值信用利息,并通过从现金中扣除面值加应计利息的总和来抵销那些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