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所有企业为防止损失风险所必需的东西。 使用专属保险,企业可以创建自己的保险范围以实现两个目标:对企业的保护和对所有者的财务优势。 有时还主要将专属保险作为避税天堂,但以这种方式使用它有其危害。 (稍后会详细介绍。)
专属保险的工作方式
专属保险是由被保险人拥有的保险公司。 与同样由保单持有人拥有的互助保险公司不同,专属自保保险公司同时由保单持有人拥有 和 控制。 简而言之,专属自保是一种自我保险。 但是,与其他保险公司一样,专属自保公司也要遵守国家对保险公司的规定。
尽管保单持有人拥有专属保险公司,但保单持有人的所有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投资。 除保费付款外,不向公司贡献任何资本或财产。 当保险失效时,所有权就会终止,例如当所有者不再需要保险并停止付款时。 保单持有人不能出售,赠予或遗赠任何物品。
专属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成立。 “纯俘虏”仅向其所有者提供保险。 “单亲俘虏”只有一个所有者(例如财富500强公司); “团体俘虏”有多个所有者。 例如,一个行业的公司可以组建专属保险公司(集体专属保险公司)以满足他们的特殊风险需求。
专属保险公司可以在美国或全球许多司法管辖区成立。 每个国家对资本化都有自己的限制,必须保留多少盈余。 根据全国保险专员协会(NAIC)的数据,全球有6, 000多家自保保险公司。
保护业务
传统保险产品可能无法满足业务需求,至少不能以可承受的价格提供。 专属保险可以提供比现有产品更广泛的保险。 可以调整此承保范围以防范困难的风险。 例如,专业服务企业和建筑公司可能会发现专属保险有吸引力。 行业协会也可以为会员提供专属保险。 例如,投币式洗衣店协会使用了专属保险多年,因为其会员无法获得其24小时营业的传统保险。
但是这种特殊类型的承保范围相当有限。 根据国际风险管理协会(IRMI)的数据,典型的自保保险限额为每次事故250, 000美元。 超过此限制的损失不受专属保险的保护。 拥有专属保险的人使用超出限额的再保险。
企业还可以更好地控制其保护成本。 由于专属保险的范围有限,因此可以更好地管理风险并避免商业保险市场固有的价格上涨。
业主的财务优势
虽然专属自保的主要原因是风险管理,但使用专属自保的企业获得的附带好处是,只要公司的承保良好,他们就可以获利。 专属保险公司通常向所有者分配股息。
增加这些收益的一种方法是减少索赔。 可以通过针对安全性的更好的业务实践来做到这一点,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或避免索赔。 另一种方法是通过比传统保险公司更好的对事件的理解来更好地审查索赔。
专属保险公司产生利润的另一种方式是控制费用。 根据Captive.com的数据,商业市场中用于管理费用的保费分配约为40%,但对于专属保险只有30%。
避税所?
专属保险是小企业主的合法税收结构。 如果该安排符合某些风险分配标准,则支付给专属保险公司的保费可以减税。 因此,即使可能永远不会发生损失,该业务也会获得当年的冲销。 国税局 在Rev. Rul中。 2002-89和Rev. Rul。 2002-90年,制定了规则,根据该规则,专属保险构成了用于联邦所得税目的的保险,因此可以扣除保险费。 有两个安全港,专属保险被视为真实保险(即,可抵扣保费):
- 50%的第三方保险安全港。 如果专属保险公司从无关的第三方被保险人那里获得至少50%的保费,那么风险分配就足够了。 12投保的安全港。 如果专属保险公司拥有至少12个被保险人,每个被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占总风险的5%至15%之间,那么也有足够的风险分配。
但是,如果国税局认为存在阻碍安全风险分配的权宜之计,例如再保险或避税之类的安排,国税局仍可能会挑战保费扣减。 实际上,专属保险是2015年美国国税局“肮脏的打”骗局中的“滥用避税所”之一。 根据美国国税局的说法,当小型专属保险公司的发起人“协助创建并“销售”经常草拟的“保险”活页夹和保单以覆盖普通业务风险或高昂的“溢价”的深奥,难以置信的风险时,就会出现问题。这些所谓的微型自保公司的年度保费总额通常等于企业实体当年减少收入所需的扣除额; 或充分利用税法规定,对于一个富裕的实体而言,每年的总保费为120万美元。”国税局将这些俘虏定为审计对象。
底线
专属保险可以为小公司满足风险管理需求,同时为其提供财务奖励,但是这种保险并不适合所有人。 通常,初始保费可以达到数十万美元或数百万美元。 而且,创建自备保险公司并支付精算师,律师和保险专家(顾问或经纪人)的费用,成本很高(超过一百万美元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