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是指多方可对同一事件或行为承担责任,并对所需的所有赔偿负责。 在有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受到多方伤害或委屈的人可能会受到损害赔偿,并可以从任何一个,几个或所有责任方中获得赔偿。
责任方将被要求支付全部损害赔偿金,赔偿金可以由多个当事方分配,也可以仅来自一个当事方。 各方应承担部分损害赔偿责任,或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分解连带责任
连带赔偿责任有利于原告提起诉讼,因为这使他或她可以从财力雄厚的一方寻求付款。
连带责任与比较过失不同,在比较过错中,多方应承担与损害所造成的过失百分比有关的部分损害赔偿责任。
在比较的过错中,如果最大的损害百分比来自财务上无偿付能力的责任方,则这可能会使原告处于向无力偿债方寻求损害的地位。
如果原告仅从一方寻求赔偿,则该一方可以寻求其他被告为付款作出贡献。
如何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代表在多个工作地点工作后生病,并在每个地点暴露于有害物质的工人发起连带赔偿责任案件。
对于在各个工作场所暴露于某些建筑材料(例如石棉)的工人,如果未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情况可能会如此。 工人可能会遭受身体疾病,原因很简单。
挑选谁应对这些材料承担责任是很复杂的。 必须证明被告同时对原告要求赔偿的损害和伤害负责。 被告的行动不必同时进行。
例如,制造商可能会制造出组装中有故障的机械,这可能会通过正常使用对用户造成伤害。 该机械随后由指定的检查员进行检查和批准,但随后,该机械的使用者会受到损害,无法正常使用该设备。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制造商和检查员的行动不是同时发生的,他们也可能通过连带责任和数名责任被指定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