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学博士?
法学博士学位是美国最高的法律学位,最初是法律学士学位的替代。 法学博士学位或法学博士学位是对持有人具有法律博士学位的专业认可。 由于在美国要获得法律学位需要长时间的学习,因此更名反映了其作为专业学位的地位。
了解法学博士(JD)
一些学校提供联合法学和MBA课程,因此学生完成两个学位所需的时间少于单独完成每个学位的时间。 其他组合研究生学位包括公共政策,医学和生物工程。
法学院的申请者必须已经拥有学士学位。 完成法学博士学位通常需要三年,之后毕业生必须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才能执业。 每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都有自己的律师资格考试。
美国的法律学位
在美国接受培训的第一批律师接受了实习生的学徒培训。 所需的研究,法律解释和实践经验差异很大。 该国第一个正式的法律学位是1793年从威廉和玛丽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哈佛大学将该学位的名称更改为拉丁文的“ Legum Baccalaureus”,即法学学士。 19世纪的法律科学研究运动。 LL.B. 英联邦大多数国家仍是标准学位。
哈佛法学院的教授首先建议从法学学士学位更改学位。 1902年到JD反映学位的职业性质。 1903年,芝加哥大学是仅有的五所要求学生入学前必须拥有学士学位的法学院之一,授予了第一批法学博士学位。许多法学院都同时提供法学学士学位。 对于没有学士学位的学生和法学博士,对于没有学士学位的学生。
到1960年代初,大多数学生都获得了法学学士学位。 1965年,美国律师协会推荐标准法律学位为JD,该法令于本世纪末生效。
法学硕士课程是高级学位,通常由税法或专利法专业人士承担。 希望有资格在美国参加律师考试的外国律师也可以攻读法学硕士。
两年制法学博士学位
在2008年金融市场崩溃之后,律师的就业前景急剧下降,从2010年到2013年,法学院的入学率下降了24%。随着学费的持续增长,一些学校开始考虑缩短该计划。 布鲁克林法学院,德雷克塞尔(Drexel)和佩珀代因(Pepperdine)是提供两年制JD选项的学校。 一些大学允许学生在完成大学三年级后开始其第一年的法律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