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活工资?
生活工资是指理论上的收入水平,可以使个人或家庭有足够的住房,食物和其他基本必需品。 生活工资的目标是使员工能够获得足够的收入,以获得令人满意的生活水平,并防止他们陷入贫困。 经济学家建议,生活工资应足够高,以确保不超过30%的收入用于住房。
重要要点
- 生活工资是社会可接受的收入水平,可以为基本必需品提供足够的保障,例如充足的食物,住房,儿童服务和医疗保健。生活工资要求用于租金或抵押的支出不得超过30%,并且通常认为生活工资要比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高很多。
生活工资的运作方式
生活工资的概念及其对经济的影响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批评者认为,实行生活工资会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这会损害经济。 他们认为,如果公司不得不支付增加的工资,他们会减少雇用的员工。 这将导致更高的失业率,导致无谓的损失,因为那些工作低于生活工资的人将不再获得就业。
另一方面,生活工资的支持者则认为,向员工支付更高的薪水对公司有利。 他们认为赚取生活工资的员工会更加满意,这有助于减少员工流失。 这为公司减少了昂贵的招聘和培训成本。 他们还指出,更高的工资可以鼓舞士气。 士气高昂的员工有望提高生产力,从而使公司从增加的工人产量中受益。
工人争取合理生活工资的运动并不是一个新的运动。 波士顿的船木匠于1675年聚集在一起,要求更高的薪水。 成立于1886年的美国劳工联合会(AFL)提出了一种一般的生活工资,该工资可以充分养家糊口,并维持高于19世纪欧洲城市工人阶级的生活水平。
生活工资和最低工资
许多评论员认为,应提高联邦最低工资以与生活工资保持一致。 他们指出,最低工资不能提供足够的收入以维持生存,因为最低工资不会随通货膨胀而上升。 最低工资只能随着国会的行动而增加。 尽管自1938年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提出最低工资标准以来,其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有所提高,但自1968年以来,恒定工资标准一直在下降。
例如,截至2017年,联邦最低工资为每小时7.25美元,恒定美元价值为每小时7.80美元。 1968年,联邦最低工资为每小时1.60美元,但恒定美元价值为每小时10.75美元。 大多数州都有自己的最低工资法,试图使其与生活工资更加接近。 但是,在某些州,最低工资低于联邦最低工资,在这种情况下,适用联邦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