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金钱与政治的结合可以追溯到殖民时代。 1759年,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雇用朗姆酒,钱和提琴手,以巩固他对伯格斯之家的选举。 当时的理解是,有钱有才的人在政府中担任领导职务。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政治进程发生了变化,政治变成了大生意。 本文介绍了塑造和影响当今政治环境的事件和立法的进展。
游说:K街对华尔街的影响
历史
在共和国成立初期,我们所知的政治并不存在。 没有正式的竞选活动,这个过程是原始的,相对便宜。 联邦选举的方法与今天大不相同。 例如,直到1913年《第十七条修正案》通过之前,各州立法机关都选择了参议员。
在总统一级,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竞选活动是在办公室的尊严之下进行的。 这种哲学从一开始就起作用,但是随着政党的崛起和工业革命的开始而迅速改变。 随着通讯和运输的改善,经济和社会变革使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政客们必须从个人说服力转变为说服大集团在集会,预备会议和会议上为他们提供支持。
在1800年代初期,中西部或大西洋中部的国会竞选活动的成本可能高达4, 000美元。 在新英格兰和南部,该法案通常较少。 这笔巨款用于州一级的办公室,那里的友好报纸广告,小册子和其他竞选项目花费了五位数。 浮动,口号,歌曲,鸡皮帽和复兴会议都用来吸引选民的想象力。
到1800年代中期,全国政治委员会在总统竞选活动上的支出高达10万美元。 随着政府的规模和成本的增长,越来越多的商人被政府吸引来作为提高其商业利益的一种手段。 赞助转化为忠诚,是提取捐款以换取慷慨政治恩惠的一种手段。 如果您希望坚持自己的工作,可以期望对当权者定期捐款。
1881年加菲尔德总统被暗杀后,政治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并在两年后通过了《彭德尔顿公务员改革法》。 它要求对联邦政府工作进行竞争性考试,考试应根据成绩而定,而不是基于政治背景或财政支持。
现实世界的政治
随着金钱的影响接管了政治进程,赢得选举所需的金额大大增加。 一些改革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副作用。 例如,当初等程序首次实施时,其目的是将权力从政治内部人手中夺走,并掌握在日常选民手中。 但是,初选延长了选举周期,大大增加了对额外资金的需求。
改革并没有达到降低公职成本的预期效果,因为候选人想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创新的会计和“软钱”相结合,规避了国民党的基础设施。
与硬货币筹款不同,软货币筹款不受联邦竞选财务法的约束,因为它不受候选人或其选举委员会的控制。 这为众多实体以及任何被禁止直接资助竞选活动的人的捐款敞开了大门。 这包括工会,公司和富有的个人,他们的捐款通常会受到限制。
政治行动委员会(PAC)代表特定的劳工,商业或意识形态利益,并筹集资金以帮助选举和击败目标候选人。 这些PAC必须在联邦选举委员会进行注册,并且每次选举可以捐赠5, 000美元。 他们还可以向任何国家政党捐款15, 000美元,每年从个人或组织获得的奖金最高为5, 000美元。
政治人物和丑闻
在革命后时期,人们期望“慷慨的先生们”花自己的钱来帮助他们竞选公职。 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未能获得弗吉尼亚众议院席位,因为他认为将金钱与政治结合是不合适的。
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授予了赞助工作,以换取北方商人为数百万美元的南北战争合同。 预计这些企业将为他的竞选活动做出贡献,并收回其职员工资的5%。 据报道,在他第二任期的竞选活动中,他的特工们“像水一样付钱”,以自己的方式摇摆投票。
在横贯大陆的铁路建设期间,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向有影响力的政客提供了折价的存货,以换取他们继续支持额外的项目资金。 被称为1872年的美孚信贷丑闻,其中之一是俄亥俄州代表詹姆斯·加菲尔德(James A. Garfield),后来当选总统。
塔曼尼·霍尔(Tammany Hall)(或塔曼尼协会)是一台民主党机器,一直控制着1930年代的纽约政治。 它的影响力来自政府合同,工作回扣,光顾和威廉·“老板”特威德等腐败领导人的力量。
当标准石油公司向威廉·麦金莱的竞选资金注入了25万美元时,它注意到其捐款相当于“投购了保险单”。 在最轰动的事件之一中,内政大臣阿尔伯特·法尔(Albert Fall)被判接受石油公司的贿赂,以换取茶壶穹顶石油储备的低租赁率。 丑闻损害了当时的总统沃伦·哈丁的名声。
路易斯安那州因前州长休伊·“金鱼”·朗的腐败而闻名。 他的前参议员儿子罗素(Russell)曾经说过:“竞选捐款和贿赂之间的区别几乎是发际线的区别。” 诸如此类的丑闻一直持续到今天,增加了赌注,更多的钱被投入到了筹码中,更大的专款被分配出去。
竞选财务立法
以下列出了有关竞选筹款和融资的主要法律和法院裁决的摘要:
- 1907年的《蒂尔曼法案》:禁止国家银行和公司为任何政治职务选举捐款。
1910年-《宣传法》:要求全国委员会和政党就所有收据和开支提交竞选报告。
1911年-修改了《宣传法》:要求所有联邦选举中的候选人进行汇报,并规定家庭席位的支出上限为$ 5, 000,参议院席位的支出上限为$ 10, 000。
1921年-纽伯利诉美国案:最高法院推翻了《宣传法》中设定的支出限额,称国会管理选举的权力并未扩展到提名活动和政党初选。
1925年-联邦反腐败法:将覆盖面扩大到多州政党和选举委员会,并建立了收支报告框架。 将参议院竞选活动的支出上限提高到25, 000美元。
1939年-《舱口盖法案》:禁止联邦雇员收取竞选捐款和参政。 将联邦竞选的个人捐款上限设定为$ 5, 000,主要政党的开支上限为每个日历年$ 300万。
1943年-史密斯·康纳利法案:禁止工会为联邦竞选做出贡献。
1941年-美国诉经典案:最高法院裁定,在州法律将其纳入选举程序并有效确定选举结果的情况下,国会有权监管和限制初选的支出。
1943年-《蒂尔曼法案》扩展:公司和工会的禁止捐款,导致了PAC的创建。
1971年-联邦选举运动法案(FECA):为政治委员会和联邦候选人制定了披露要求。 设定候选人可在媒体和竞选活动上花费多少的限制。
1974年-FECA进行了修订:建立了联邦选举委员会(FEC),并建立了一个自愿性公共融资系统来进行总统选举并为总统初选筹集资金。 用国会和总统选举的竞选总限额代替了媒体支出限额。 为个人,政治委员会和国家政党建立了联邦捐款限额。
1975年-FEC允许公司PAC征集股东和雇员。
1976年-Buckley诉Valeo案:最高法院裁定金钱是言语,并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因此,消费限额是违反宪法的。 只有宣传候选人(而非问题)的广告才受监管。 支出限额可能适用于接受公共资助的候选人。
2002年-两党竞选改革法(McCain-Feingold):根据通货膨胀调整,个人缴费限额从1, 000美元提高到2, 000美元。 消除了向国家政党提供的软钱捐款,并禁止了公司/工会在初选/代表大会后30天内或大选后60天内支付联邦候选人广告的费用。
2010年-公民联合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最高法院裁定,限制候选人选举中独立政治广播的公司资金限制,违反了第一修正案。
底线
金钱与政治的交集通常从顶部开始。 在一个广为人知的例子中,克林顿夫妇以每晚100, 000美元的价格出售林肯的卧室过夜。 他们还进行了98次白宫聚会,其中50, 000美元为您购买了三份丹麦文和一杯咖啡。
从政治上撤走金钱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因为它享有最高法院所确认的宪法保护。 没有自愿限制,政治职位的价格将继续上涨。 政治是关于权力的,金钱就是权力。 现实情况是,这笔钱必须来自某个地方,大多数控制它的努力没有奏效,没有得到执行或没有被最高法院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