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理怀疑
合理的怀疑是为确保在刑事案件中定罪所必须遵循的证明标准。 “超越合理的怀疑”是指检察官在刑事案件中提供的证据和论点确立了被告的有罪感,以至于合理的人对被告的有罪没有合理的怀疑。 如果法官或陪审团对被告有罪有合理怀疑,则不能裁定被告有罪。
合理的怀疑是法庭上使用的最高证明标准,并且仅在刑事案件中使用,因为犯罪定罪可能剥夺被告的自由甚至生命。
打破合理怀疑
与合理的怀疑相比,民事案件要求的证据标准低得多。 “优势证据”是指一方比另一方拥有更多的证据; 一方可以以低至51%的概率证明该方提供的证据是真实的。 “明确而有说服力的证据”是使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属实的可能性很高的证据; 这是比大量证据更高的标准。
根据美国最高法院的说法,举证的合理怀疑标准基于“我们社会的一项基本价值决定,即定罪无辜的人比让有罪的人获释要糟糕得多。”因为举证的责任在于控方在无可置疑的情况下证明有罪,在许多情况下,辩方成功地建立了听起来合理的替代性理论,足以在陪审团的心中播下对被告有罪的怀疑种子。 结果,对于控方来说似乎是扣篮的案件并不会导致无罪释放。
合理怀疑概念的例子
1995年OJ Simpson案为实践中的合理怀疑概念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 辛普森被指控谋杀了前妻妮可·布朗·辛普森(Nicole Brown Simpson)和她的朋友罗恩·戈德曼(Ron Goldman)。 有大量针对辛普森的犯罪证据,包括他在犯罪现场的DNA,他的车上的鲜血和目击者。 为了应对大量证据,辛普森组建了一个合法的“梦之队”,该组织着力于使陪审员对他的内感产生怀疑。
审判的一大亮点发生在法庭上,当时辛普森试着在谋杀现场发现的血腥皮手套,并证明他的手无法伸入其中。 首席辩护律师约翰尼·科克伦(Johnnie Cochrane)在闭幕辩论中曾著名地宣称:“如果不合适,您必须无罪释放。”他还列举了15个对此案有合理怀疑的观点。 经过不到四天的审议,陪审团认为辛普森对这两项谋杀罪均无罪。 然而,一年后,两个受害者的家属均对辛普森提起了不法死亡民事诉讼。 根据较低的“证据优势”证据标准,陪审团裁定辛普森对死亡负赔偿责任,并判给其家庭850万美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