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法规的定义
EE法规是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制定的规则。 EE法规有时也称为金融机构的净额入账资格,它允许银行以净值而非总值清算相互义务。 根据EE规定,这种结算方式称为合同净额结算。
分解法规EE
EE条例扩大了1991年《 FDIC改进法》对“金融机构”的定义,适用于金融市场参与者,他们利用该法中有关当事各方同意支付或收取净额而不是总付额的合同的净额规定到期。
EE法规允许银行通过使用双边或多边净额结算合同来清算彼此之间的义务。 证券经纪人/交易商也可以这种方式结算交易。 同样包括清算组织的成员。
EE法规的目的和范围
美联储规定的EE法规旨在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并降低系统性风险。 为此目的,EE法规扩大了“金融机构”的定义,以允许更多的金融市场参与者利用净额准备金。
根据EE法规,谁有资格成为金融机构
如果某人或机构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表示他或她将作为一个或多个金融机构的交易对手方参与金融合同,则该行为就该法案第401-407条的目的而言具有金融机构的资格市场以及
- 在过去15个月内的任何一天,与非关联方的交易对手的一笔或多份名义本金总额总值至少10亿美元的金融合同处于未支付状态; 或在过去15个月中的任何一天,与非其关联方的交易对手在一项或多项金融合同中的按市值计算的总持仓总额合计至少为1亿美元(跨交易对手汇总)。
如果某人根据本条(a)的规定有资格成为金融机构,则在该人符合资格的期间内订立的任何合同的目的,即使该人随后不具备资格,也将被视为该金融机构。
如果某人于1994年3月7日根据本条(a)的规定有资格成为金融机构,则该人就1994年3月7日之前签订的未完成合同而言将被视为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