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1934年证券交易法?
1934年制定的《证券交易法》(SEA)旨在规范发行后二级市场上的证券交易,从而确保了更大的财务透明度和准确性,并减少了欺诈或操纵行为。
SEA授权成立SEA的监管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SEC有权监督证券(股票,债券和场外证券)以及市场和包括经纪人,交易商和投资顾问在内的金融专业人士的行为。 它还监视上市公司必须披露的财务报告。
重要要点
- 颁布1934年《证券交易法》以管理二级市场上的证券交易,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都必须遵守1934年SEA概述的要求.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旨在确保公平和投资者信心的环境。
了解1934年证券交易法
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都必须遵守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规定的要求。主要要求包括对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任何证券进行注册,披露,代理请求以及保证金和审计要求。 这些要求的目的是确保公平和投资者信心的环境。
SEC可以选择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选择在庭外和解。
1934年的SEA授予SEC广泛的权力来监管证券业的各个方面。 它由总统任命的五名专员领导,下设五个部门:公司财务部,贸易和市场部,投资管理部,执行部以及经济和风险分析部。
SEC有权力和责任领导调查潜在的SEA违规行为,例如内幕交易,出售未注册股票,窃取客户资金,操纵市场价格,披露虚假财务信息以及破坏经纪人-客户诚信。
此外,SEC强制执行所有资产超过1000万美元且股份由500多名所有者持有的公司的公司报告。
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历史
1934年的SEA由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政府颁布,以回应人们普遍认为不负责任的金融行为是1929年股市崩盘的主要原因之一。 1934年的SEA遵循1933年的《证券法》,该法律要求公司公开某些财务信息,包括股票销售和发行。
罗斯福政府提出的其他监管措施包括1935年的《公共事业控股公司法》,1934年的《信托契约法》,1940年的《投资顾问法》和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在证券交易几乎不受监管的环境下,相对较少的没有公共知识的投资者就聚集了公司的控股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