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是1890年美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该法取缔了信托(垄断和卡特尔),以提高经济竞争力。 作为规范州际贸易的一种手段,该法律是一项广泛而广泛的尝试,旨在解决将信托作为一种工具,将对一些关键行业的控制权交给有限数量的个人的工具。
了解《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由俄亥俄州参议员约翰·谢尔曼(John Sherman)于1890年提出,并作为15 USC§§1-7通过,并于1914年由《克莱顿反托拉斯法》(Clayton Antitrust Act)于同年由美国第51届国会进行了修订。 这项立法是在美国历史上被称为“黄金时代”的高峰时期通过的,它是资本主义“竞争法”的早期实例,旨在确保经济竞争环境保持竞争性。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19世纪末的立法者理解信托所代表的含义。 如今,这意味着一种金融关系,其中一方给予另一方第三者持有财产或资产的权利,但是在19世纪,“信任”成为所有被认为具有共谋或共谋行为的总称。使竞争不公平。 它的目的不是要防止通过诚实或有机手段实现的垄断,而是要防止那些故意企图占领市场的垄断。 它特别针对在多个州经营的大公司,因为国会证明了其关于规范州际贸易的宪法权利的根本性新规定是合理的。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部分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分为三个部分。 第1节定义和禁止了反竞争行为的特定手段。 第2节论述了本质上反竞争的最终结果。 因此,第1节和第2节的作用是防止仍然违反法律精神的行为。 第3节将第1节中的准则和规定扩展到了哥伦比亚特区和美国领土。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影响
该法案是在对标准石油公司和美国铁路联盟等大型企业极度公开敌视时通过的,这些大型企业被视为不公平地垄断了某些行业。 引起强烈抗议的既有消费者,也包括因必需品价格过高而受到损害的消费者,以及生产竞争者,他们由于某些公司为使其他企业退出市场而蓄意试图将自己拒之门外。 该法令立即获得了公众的认可,但是由于法律对信托,垄断和串通等概念的定义没有明确定义,因此实际上很少有商业实体受到其措施的起诉。
但是,对该法案的普遍需求标志着美国监管策略向商业和市场的重要转变。 在19世纪大企业兴起之后,美国立法者做出了反应,要求更严格地规范商业惯例。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为诸如《克莱顿法》等更具体的法律铺平了道路。 诸如此类的措施获得了广泛的民众支持,但是立法者也受到了在不断变化的商业惯例面前保持美国市场经济广泛竞争力的真实愿望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