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托收据?
信托收据是从银行向买方放行商品的通知,银行保留已放行资产的所有权。 在涉及信托收据的安排中,银行仍然是商品的所有者,但允许买方出于生产或销售目的以信托方式为银行保留商品。
重要要点
- 信托收据是从银行向买方放行商品的通知,银行保留已释放资产的所有权。在涉及信托收据的安排中,银行仍是商品的所有者,但买方允许银行出于生产或销售目的以信托形式持有商品。信托收据作为向银行的本票,在出售商品时将偿还贷款金额。
信托收据如何运作
信托收据是指银行和已收到货物交付但在存货售出之前无法付款的企业所遵守的财务单据。 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的现金流量和营运资金可能会与其他项目和业务运营捆绑在一起。
在开展贸易业务的正常过程中,公司从供应商或批发商那里购买库存商品以转售给消费者或制造商品。 这些商品可以在本地购买,也可以从其他公司进口。 这些公司收到商品时,也会由卖方或出口商就所购买的商品开具账单。 如果公司手头没有所需的现金来结账,它可以通过信托收据从银行获得融资。
信托收据作为银行的期票,在出售货物时将偿还贷款额。 银行最终向出口商付款,或向卖方(或卖方的银行)开具信用证,以担保商品付款。 但是,贷方保留商品的所有权作为担保。 客户或借款人必须将商品与其他库存分开存放,实际上是作为银行的受托人持有和出售商品。
尽管银行按照信托收据的标准条款对货物具有担保权益,但是客户可以占有该货物,并且可以在不违反与银行订立的合同条款的情况下随心所欲。 如果他决定终止银行的担保物权并绑定到库存,则他可以对货物预付的金额进行投标,从而使他拥有货物的全部所有权。
特别注意事项
通过信托收据提供短期融资需要客户或借款人在银行中保持良好信誉。 银行和客户还必须同意信托收据的条款,包括到期日,利息费用和融资金额等条件。
信托收据下的到期日是短期的,范围为30至180天。 到期时,客户必须按照信托收据条款规定的利息向贷款人偿还贷款。 到期时或商品出售后(以较早者为准)必须偿还银行的款项。 如果在到期日之后,银行未收到任何付款,或者企业拖欠了预付款,则银行可以收回并处置该商品。
在典型的信托收据交易中,企业几乎没有自己的资产投资于所融资的特定商品。 银行承担交易中普遍存在的大部分信用风险。 企业保留从转售货物中获得的任何利润,但也承担商业风险。
如果货物损坏,丢失或质量或价值下降,则损失仅是企业的负担,并有责任向银行偿还全部贷款额。 此外,任何业务费用(例如制造成本,运费,关税,存储等)都是业务的责任,而不是贷款机构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