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仅用于评估(FVO)
仅用于评估(FVO)是证券的标称报价中的一种表示法。 做市商使用FVO报价来帮助确定证券的价值。 当FVO注释出现在价格报价的前面时,表示该报价仅供参考,而不是发行方的要约。
了解仅评估(FVO)
出于对投资者的礼貌,“仅估值(FVO)”将作为名义证券价格报价中的一种符号出现,表示这不是交易邀请。 这样的名义报价将包括FVO或FYI(供您参考)。
名义报价的目的是允许交易者在可能难以建立当前基准的情况下对当前持股进行估值,并在不强制经纪人进行交易的情况下出于参考目的指示价格。 这样的报价有助于确定保证金头寸,提供确定特定资产当前价值所必需的信息,但不能作为交易邀请。 名义报价与公司报价不同,公司报价是按照公司价格进行交易的邀请,不会被取消。
名义行情与公司行情有何不同
名义报价和公司报价都是做市商(经纪行和个人中介机构)的关键工具,其目的是使金融市场畅通无阻。 由于经纪交易商和做市商为客户以及自己的帐户处理订单,因此,他们必须遵守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有关发行报价和处理客户订单的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
根据这些规则,当经纪人发布公司报价时,该价格是不可转让的,并且经纪人必须以发布的价格执行订单。 任何不遵守报价的经纪人均违反行业法规。 这种违反称为退避。
FVO标记允许交易者在遵守SEC规则的同时,以名义报价提供估值信息。 经纪人使用FVO注释证券价格,以确保所有各方均理解报价是出于礼貌,并不代表交易邀请。
例如,当交易者考虑在期货交易所购买合约时,可能会发现以FVO名义报价,结果是发现没有做市商提出了坚决的要约,因此该合约的价格长期未确定时间。 在这种情况下,交易者可以要求标称报价,以了解做市商在当前条件下可能提供的报价,然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实际合同。 这样的报价必须标注为FVO或FYI。
在名义报价的上下文中,不应将FVO与公允价值选择权相混淆,后者是指一种用于评估企业金融工具价值的会计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