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规则的定义
25%的规则是一个想法,即地方政府的长期债务不应超过其年度预算的25%。 由于市政当局可能难以偿还债务,超出此阈值的任何债务均被视为过度债务,并构成潜在风险。
25%规则还指用于确定特许权使用费的一种技术,该技术规定,基于另一方的知识产权销售产品的一方必须向该方支付销售所得利润总额的25%(税前)的特许权使用费。 25%规则适用于商标,版权,专利和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
分解25%规则
25%的市政债务规则
希望通过债券发行为项目提供资金的市政政府必须对他们预期可带来的收入做出假设,这反过来又将使他们能够支持债券支付。 如果收入不及预期,这些市政当局可能无法偿还债券,这可能导致它们违约并损害其信用评级。
市政债券持有人希望确保发行机构具有支付能力,而不会陷入过多债务。 因此,警告债券持有人不要从地方或州政府购买违反25%规定的债券。
免税私人活动债券-由市政当局代表私人或非营利组织发行的债券-对债券收益也适用25%的规则。 该规则规定,不得将债券收益的25%用于土地收购。
25%的知识产权规则
专利拥有者使用25%的规则作为定义合理数量的特许权使用费的准绳。 该规则假设,由于被许可人承担了开发产品并将知识产权推向市场的大部分风险,因此被许可人最多应保留专利产品利润的75%。 专利所有者将其余部分作为许可使用费。
设定知识产权的价值是一件复杂的事情。 尽管特许权使用费通常是根据收入来评估的,但25%的规则适用于利润。 此外,“ 25%”规则没有严格定义“毛利润”包括的内容,这在估值计算中产生了歧义。 因为这是一条严格的规则,所以它没有考虑与产品营销相关的成本。 例如,版权持有者将获得25%的版权使用费,尽管进行销售的一方通常会产生通过广告在市场上产生需求的成本。
在Uniloc USA,Inc.诉Microsoft Corp的2011年法院案件中,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裁定,不得将25%的规定用作法庭上专利损害分析的起点。 上诉法院的结论是,该规则并未达到可接受的证据水平,在联邦法院的专利诉讼中也可能没有依据。 虽然25%的规则可能仍会被其他方用来估算建议的专利使用费,但不应将其视为经验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