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福利是任何非工资形式的补偿,通常由雇主作为雇员激励和减税方式提供。 实际上,许多附带福利对雇主和雇员均具有税收优惠。 这是有限制的,某些附带福利未提供税收减免,或者它们对可用于节税目的的金额有设定的限制。 除非有例外,否则雇主提供的所有附带福利在技术上均应课税。 幸运的是,许多形式的福利至少可以部分抵扣。
健康保险是雇主提供的非常普遍的附带福利。 如果保单持有人代表员工支付保费,则这些保费无需征税,并可被企业扣除。 其他免税和可抵税的福利包括家属照料援助,教育援助和通勤服务。 扣除不是无限的; 例如,教育援助计划的最高扣除额由美国国税局(IRS)设定。
附加福利不一定必须提供给直接雇员; 独立的承包商,合作伙伴或董事都可以成为接受者。 IRS出版物15-B,特别是表2-1中详细讨论了福利及其受益人的税收待遇。 第2节中未讨论的任何附带福利都应课税。
员工还可以从所谓的“无附加成本”服务中受益,该服务包括通常无需额外成本或收入损失即可提供给客户的福利或服务。 此类服务的价值不向员工征税。 对于雇主而言,重要的是要注意适用于提供福利的歧视规则。 在许多情况下,仅向选定的一组雇员提供的福利可能会失去其税收优惠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