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资产超过1亿美元的对冲基金必须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注册。 所管理的监管资本在1亿美元至1.5亿美元之间且有资格获得私人基金顾问豁免的顾问无需在SEC进行注册。
对冲基金监管
2011年之后,《多德-弗兰克法案》将对冲基金顾问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下限提高到1亿美元,并且还定义了一种新的顾问类别,称为中型顾问,其管理的监管资产在2500万美元至100美元之间百万。 如果中型对冲基金的顾问在其主要办事处所在的州注册,则无需在SEC进行注册。 但是,如果中型对冲基金的顾问所在国监管不充分且没有私人基金顾问豁免,则必须向SEC注册。
私人基金顾问豁免
如果对冲基金顾问符合《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规定的私人基金顾问豁免资格,则可以避免在SEC注册。 该豁免适用于对冲基金的顾问,该顾问的主要办事处位于美国,管理的监管资产低于1.5亿美元,并且仅拥有私人基金客户。 如果对冲基金顾问至少有一个非私人基金客户,则他不符合豁免私人基金顾问的资格。 此外,所有资产都计入1.5亿美元的上限,包括在美国境外管理的资产。
(有关阅读,请参阅“评估对冲基金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