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跨责任险?
交叉责任险是一项背书,它涵盖了涵盖多个当事方的保险单,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提出索偿,则也涵盖了双方。 交叉责任险将相同合同所涵盖的不同各方视为拥有各自独立的政策。
了解跨责任范围
交叉责任意味着当双方在同一保险单下时,一方可以起诉另一方。 标准责任保险通常包括一项称为“被保险人分离协议”的交叉责任条款。 合同的措词通常类似于以下内容:“根据本保单被索赔的所有被保险人,在索赔之时将被视为该保单中唯一的被保险人。”
商业保险合同具有交叉责任险。 该条款允许在某些情况下分别对待合同中包含的不同当事方,而在其他情况下则将它们视为相同。 如果在索赔诉讼中将当事方分别对待,则不会为所有人都提供单独的承保范围限制。 这种差异意味着总限额仍适用于保单所提供的总承保范围。
商业责任保险单可能不包括公司间诉讼的承保范围,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消除了“被保险人分开”的特征。 例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可以互相起诉,要求对方坚称对方造成损害或伤害。 想要避免此类风险的公司必须购买公司间产品套装除外。
许多商业一般责任险保单已经具有处理交叉责任险的语言,并且没有针对此类事件的排除。 由于不涉及任何排除,因此不需要单独的认可。
交叉责任条款通常是商业一般责任政策中的标准。 但是,某些政策可能会排除某些情况,例如,某公司董事提起诉讼,或者某公司对其董事提起诉讼。
交叉责任保险的工作方式
例如,考虑一家汽车公司与其制造各种零件的子公司分担责任政策。 母公司负责组装车辆,而子公司负责制造零部件。 由于零件故障,发生了许多道路事故,导致对汽车制造商的索赔。 在交叉责任险政策的被保险人分离特征下,母公司起诉其子公司之一。
交叉责任背书是一般责任保险对保护任何企业的金融资产如此重要的原因之一。
重要要点
- 交叉责任意味着被保险方可以在双方遵循同一保单的情况下起诉另一被保险方。“被保险人分离”协议意味着同一合同下的当事方被视为合同的唯一一方。 大多数商业责任险保单已经具有处理交叉责任险的语言。
出于商业原因,商业一般责任保险政策不认可交叉责任。 自1986年以来,CGL保单本身就已经包括了提供交叉责任险的背书。但是,根据保险经纪人媒体平台Insight Analysis的说法,无论如何,许多律师或顾问都会提出要求,因为他们不知道已经提供了险种承担一般商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