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外国房屋排除和扣除
外国住房的排除和扣除是对在国外生活和工作的纳税人的津贴,以排除其雇主分配给他们的任何与住房有关的费用。 不论费用是直接支付给纳税人还是代表纳税人支付,该排除均适用。 在表格2555的第VI,VIII和IX部分中计算了外国住房的排除或扣除。
分解外国住房排除和扣除
为了符合外国房屋排除和扣除的条件,纳税人必须满足与真正居民或实际居所测试相同的时间标准。 此外,住房排除仅适用于用雇主提供的金额支付的已考虑的金额,其中包括支付给个人或由其雇主支付或代其产生的被视为应税外国收入的任何金额。 住房扣减仅适用于用自雇收入支付的金额。
住房金额是该年的住房费用总额减去基本住房金额。 基本住房金额的计算与最大外国收入收入排除额挂钩。 该金额是每日计算的最大排除额的16%,再乘以该个人纳税年度内在资格期内的天数。
住房费用包括个人,其配偶及其家属(如果他们也居住在国外)在国外实际支付或发生的合理费用。 符合条件的费用也可能包括旨在使纳税人子女或家属的税收和教育费用均等的付款。 与购买财产或雇用家庭佣人有关的费用不符合此项排除条件。 住房费用不包括在这种情况下被视为奢侈或不必要的费用。
外国房屋排除和扣除限制
住房费用的限制通常是最大外国收入收入免税额的30%,但它可能会因您产生住房费用的地点而异。 此外,外国住房支出不得超过该纳税年度个人在国外赚取的收入总额。 外国住房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外国赚取的收入减去其外国赚取的收入总额加上住房排除后的总额。 住房费用的限额因您产生住房费用的地点而异。 住房费用限额是使用表格2555的说明第3页上的工作表计算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