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商品或服务交易都涉及货币媒介,例如美元。 有时,公司彼此交换可出售的商品,这被认为是易货贸易。 这种交易给会计师带来了一个问题:是否应根据交易商品的公平市场价值记录收入? 出于税务目的,您需要填写哪些表格?
国税局已裁定,公司和个人必须包括为所有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交换的所有收到商品和服务的公平市场价值-简而言之,您需要跟踪易货交易的价值。
易货互联网广告空间
一个当代的易货交易示例涉及两家互不相干的互联网公司,它们在彼此的网站上交换广告空间。
这两个广告空间都具有市场价值,尽管它们不一定相同。 此外,广告空间的价值会迅速波动,有时可能会导致对其价值的估算困难。 1999年,FASB工作队裁定,只有在根据公司接收类似广告空间的现金(或易于转换为现金的良好历史)确定放弃的广告空间的公平市场价值时,才需要报告收入。
如果您的公司通常会收到100美元的广告空间,然后以易货品交换掉类似的广告空间,那么IRS希望看到该笔交易被确认为获得了100美元的收入。
记录易货收入
易货收入以IRS 1040表C附表C的营业利润或亏损记入美元。 在某些情况下,它也可以记录在附表C-EZ,业务净利润中(也以IRS 1040格式)。
在标准日记帐分录中,易货交易帐户被视为资产帐户,易货收入被视为收入项目。 在上面给出的示例中,以物易物交易帐户记入借方$ 100,以物易物收入记入贷方$ 100。
如果公司未能正确记录易货交易费用,则可以通过向IRS提交1040X表格来更正其退货。
易货交易与交易服务
IRS区分了非商业双方之间的贸易服务和如上所述在易货交易中使用可销售商业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如果公司或个人只是从事服务贸易,则国税局有时会要求提供1099-MISC表格。
如果公司或个人从事易货交易,则必须提交“经纪人收入和易货交易”,也称为1099-B表格。
在IRS出版物525(应税和非应税收入)中可以找到用于以物易物交易和收入会计的税收处理的综合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