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可偿还债务?
不可解除债务是无法通过破产程序消除的一种债务。 这些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贷款; 大多数联邦,州和地方税; 用信用卡借来的钱来支付这些税款; 和子女抚养费和a养费。
不可偿还债务解释
一些额外的债务可能无法解除,但只有在债权人反对解除债务的情况下。 其中包括因军事解决或离婚令而产生的债务; 因欺诈行为而产生的债务; 因故意和恶意行为而欠他人或他人财产的债务; 以及因贪污,盗窃或违反信托责任而产生的债务。
不可清算债务的确定方式
之所以认为许多不可偿还债务,是因为它们可能源于债务人的渎职行为。 此类别中也可能存在遗漏错误。 例如,计划外债务(指未在破产申请中列出的任何债务)可能是不可解除的。 可能有例外,特别是如果债权人了解破产申请并且不采取任何行动。
根据《破产法》第7章,其他类型的不可解除债务包括因债务人醉酒并驾驶汽车而造成的人身伤害所欠的款项。 债权人还可以对债务人希望通过破产消除的指控提出异议。 如果法院批准此类异议,这些债务将无法解除。
这包括对单个债权人的奢侈商品所欠的信用卡购买额超过某些在破产申请后90天内采购的美元金额。 但是,如果债务人可以证明他们打算偿还债权人或所购买的物品不是奢侈品,则法院可以允许债务免除。 在申请破产后70天内收到的超过一定金额的现金垫款也可能是不可偿还债务。
在第7章中还有其他情况,法院可以宣布债务不可解除。 这包括以下情况:债务人破坏其财务记录,转让财产以使其对债权人隐瞒,如果债务人未完成个人理财课程的学习,或者债务人无法解释某些缺失的资产。
在某些情况下,债务人可能曾申请破产并免除了债务。 这可能是他们最近破产的理由,根据所提出的破产类型和时限,债务被宣布为不可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