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再保险?
再保险也称为保险公司保险或止损保险。 再保险是一种惯例,保险人通过某种形式的协议将其部分风险投资组合转移给其他方,以减少因保险索赔而支付大笔债务的可能性。 分散其保险组合的一方被称为割让方。 接受一部分潜在义务以换取一部分保险费的一方称为再保险人。
再保险如何运作
再保险使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收回向索赔人支付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来保持偿付能力。 再保险降低了个人风险和巨灾保护免受巨额或多重损失的净责任。 这种做法还为分保公司(即寻求再保险的公司)提供了在风险的数量和规模方面提高其承保能力的能力。
根据保险信息研究所的资料,1992年的安德鲁飓风在佛罗里达州造成了155亿美元的损失,使七家美国保险公司破产。
再保险的好处
通过为承保人提供累积的个人承诺,再保险可以提高承保人在异常事件和重大事件发生时承受财务负担的能力,从而为其权益和偿付能力提供更大的保障。 通过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承保覆盖更大数量或更大风险的保单,而又不会过度提高管理成本来弥补其偿付能力差额。 此外,再保险会在发生特殊损失时向保险公司提供大量流动资产。
法律要求保险公司保持足够的准备金,以支付已发布保单的所有潜在索赔。
再保险的类型
临时保险为个人或特定风险或合同提供保险保障。 如果若干风险或合同需要再保险,则将它们重新谈判。 再保险人保留接受或拒绝兼职再保险建议的所有权利。
再保险条约的期限是固定的,而不是基于风险或合同的期限。 再保险人承担了保险人可能承担的全部或部分风险。
根据比例再保险,再保险人按比例分担保险人出售的所有保费。 对于索赔,再保险公司根据预先协商的百分比承担部分损失。 再保险人还偿还保险人的处理,业务收购和书写费用。
对于非比例再保险,如果保险人的损失超过规定的优先级或保留限额,则该保险人应承担责任。 结果,再保险人在保险人的保费和损失中没有比例份额。 优先级或保留限制基于一种风险类型或整个风险类别。
损失超额再保险是一种非比例保险,其中再保险人承担超出保险人保留限额的损失。 该合同通常适用于灾难性事件,并按发生次数或在一定时期内的累计损失承保。
再保险解构
在附加风险的再保险下,有效期内确定的所有索赔都将得到赔付,无论损失是否在赔付期之外发生。 即使发生在合同生效期间发生的损失,也不会为涵盖范围以外的索赔提供任何覆盖。
重要要点
- 再保险或为保险人提供的保险,将风险转移给另一家公司以减少大额赔付的可能性再保险允许保险人通过收回全部或部分赔付来保持偿付能力。包括兼称,比例和非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