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其经营中获得收入时,必须将其记录在总分类帐中,然后在每个报告期在损益表中进行报告。 根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公司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才能在其账簿上记录收入。
收入记录准则
第一个标准是必须存在触发交易过程的关键事件。 第二个标准是从交易中收取的金额必须在一定的可靠性范围内可测量。 简而言之,当公司商品或服务的买方同意以卖方规定的金额进行购买时,公司可以从交易中确认收益。
收入确认示例
例如,当客户购买一条新牛仔裤时,零售商店将记录收入。 当商店的员工扫描要出售的商品并敲出可测量的金额(即商品价格)时,就会发生严重事件。 当客户购买商品时,商店的收入确认过程就完成了。 如果客户退回任何商品,则商店账簿上还会有另一笔交易记录该交易并相应减少其收入。
上面是收入记录的简单示例。 但是,当然,存在更复杂的安排。
再举一个例子,假设市政当局将服务合同授予了一家工程公司,以在五年内修建一条主要高速公路。 根据服务合同以及市政当局为新公路支付的费用,工程公司可以使用不同的方法来记录收入,尽管结果是相同的。
如果市政当局预先支付了整个项目的费用,则工程公司将记录该服务合同当时的所有收入。 但是,如果市政当局在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内为高速公路买单(更可能的情况),则公司将记录从市政当局收取的收入。 关键事件将是合同的签订,而可衡量的交易将是工程公司向市政当局开具发票以提供服务时。 由于运营费用的不可预测性,发票极有可能与初始估计有所不同。
收入确认惯例
请注意,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的收入确认原则规定,收入在实现和获得时予以确认,而不必在收到时予以确认。 (“可实现的”是指已经收到商品和/或服务,但预计稍后会为该产品/服务付款)。 通常,收入是同时赚取和接收的,例如在零售商店中。 工程公司的示例说明了在实现收益和付款收据之间可能会有一些延迟。
何时记录收入
根据GAAP的说法,如果工程公司为2018年完成的工作开具账单,则该工作的收入应在2018年确认-即使该城市不支付账单并且该公司直到2019年也不会收到支票。但是,例外可以根据行业而定。 监管者知道公司对获得收入的限制施加诱惑是多么诱人,尤其是当工作完成时并非所有收入都被收取时。 结果,分析师希望知道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在整个行业中是相对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