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产受托人?
破产受托人是美国司法部官员任命的受托人,代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财产。 破产受托人根据《美国破产法》评估各种债务人的要求并提出建议。
但是,破产法官在资产分配上拥有最终权力。 破产受托人与破产法院一起采取任何行动。 未经法院批准,受托人不能采取行动。
重要要点
- 破产受托人是由美国受托人分配给您的案件如果您申请破产的管理员。破产的主要类型有三种:第7章,第11章和第13章。 根据第7章的规定,受托人负责监督资产的清算和债权人的还款。根据第11章的破产规定,受托人可以帮助重组债务人的商业义务,债务和资产; 通常,这适用于公司。在第13章破产中,受托人可以通过按期偿还付款计划中的债务来帮助希望保留某些资产的个人。
破产受托人责任
受托人的责任根据他们所参加的破产程序的类型而有所不同。 在第7章破产程序中,诉讼实质上是清算。 受托人将管理资产的出售,然后监督收益向债权人的分配。
随着第11章的进行,债务人希望摆脱破产并继续运作。
另一种破产类型是第13章。在这种破产中,个人希望保留其部分资产以偿还某些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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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破产协会的数据,2018年的破产申请数量; 该数字比2017年下降了2%,这是自大萧条以来经济开始复苏以来的连续第九年下降。
什么是第7章?
美国破产法第11篇第7章控制着资产清算的过程。 指定的受托人将清算非豁免资产以支付债权人。 清算中的收益用尽后,受托人和法院解除了剩余债务。
有提出第七章破产的资格要求,例如债务人在过去八年中必须没有解除第七章破产,并且申请人必须通过经济审查。 第7章的流程也称为直接破产或清算破产。
定义第11章
第11章是一种破产形式,涉及债务人的业务,债务和资产的重组。 公司名称以美国破产法第11条命名,通常是申请第11章的实体,因为此程序允许更长的时间。 公司需要时间来进行债务重组,这使债务人有了新的起点,但前提是债务人必须履行其根据重组计划承担的义务。
作为所有破产案件中最复杂的案件,通常是最昂贵的案件,公司只有在仔细分析和探索所有其他选择之后,才会考虑第11章的重组。
第十三章和债务重组
第十三章破产使有固定收入的个人能够重组其偿还债务的义务。 在这样的计划中,债务人不会寻求获得其未偿债务的一般宽恕。 相反,债务人提供了采用固定分期付款的还款计划。
第13章破产以前被称为“赚钱者计划”,因为根据该计划获得的救济仅适用于获得正常工资的个人。 随后的法规变更将其扩展到包括个人在内的任何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和经营非法人企业的人。
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的一份报告显示,个人和公司的破产申请在2018年均降至自大萧条以来十多年来的最低水平。
第7章破产受托人的真实示例
在比利·麦克法兰(Billy McFarland)的Fyre Festival的2019年破产程序中,破产受托人要求首席法官向几个人才机构发出传票。 2017年的Fyre音乐节本来是在巴哈马的大埃克苏马举办的一场星光熠熠的盛会。 但是,当持票人到达时,他们发现一个站点仍在建设中。
音乐节因价值超过2600万美元的炸弹而非自愿地第7章破产。 受托人希望检查近140万美元的电汇,以确保广告人才。
第七章中的破产受托人可能负责管理债务人在特定时期内的付款。 受托人将在指定的期限(通常为三至五年)内将付款转发给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