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息扣除额(DRD)?
收到的股息扣除(DRD)是美国的联邦税收减免,适用于从相关实体获得股息的某些公司。 公司可从其所得税中扣除的股利金额与公司在股利支付公司中拥有多少所有权有关。 但是,要符合DRD资格,必须满足一些条件。
重要要点
- 收到的股息扣除(DRD)适用于从相关实体收到股息并减轻三重征税的潜在后果的某些公司,可能的扣除有三层,从收到的股息的70%扣除到100%的不等。 但是,要使公司股东享有DRD的权利,需要遵循一些规则。
股息扣除额(DRD)如何运作
扣除已扣除的股息后,从另一家公司获得股息的公司可以从其收入中扣除该股息并相应地减少其所得税。 但是,公司股东必须遵循一些技术规则才能享有DRD的权利。 公司可要求的DRD金额取决于其在支付股息的公司中的所有权百分比。
可能的抵扣分为三级。 首先,一般规则规定,DRD等于收到的股息的70%。 其次,如果接受股息的公司拥有超过20%但少于支付股息的公司的80%,则DRD等于收到的股息的80%。 最后,如果接收股息的公司拥有支付股息的公司的80%以上,则DRD等于股息的100%。
收到的扣除额旨在减轻三重征税的潜在后果。 当相同的收入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手中征税,然后在接收股息的公司手中征税,而当最终股东又在支付股息时,再次发生三重征税。
为了获得股息以申请DRD,公司必须在支付股息之前至少45天拥有支付股息的公司股份。
特别注意事项
请注意,应纳税所得额限制也适用于DRD规定。 此规则影响从收款人拥有权低于80%的公司收到的股息。 如果接受股息的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DRD的应纳税所得额,则该规则适用。 换句话说,DRD不会为公司造成经营损失。
在达到应纳税所得额限制的情况下,DRD等于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比(70%或80%,取决于所有权(如上所述))。 但是,如果接收股息的公司有净经营亏损,则应纳税所得额限制不适用。
收到股息(DRD)扣除的示例
假定ABC Inc.拥有其关联公司DEF Inc. 60%的股份。ABC的应税收入为10, 000美元,而DEF的股息为9, 000美元。 因此,它有权获得7, 200美元的DRD,即9, 000美元的80%。
但是,如果ABC的收入为9, 000美元,并且获得了11, 000美元的股息,那么收入限制规则将适用。 从根本上讲,鉴于其拥有60%的所有权,ABC应该有权获得相当于$ 12, 000 * 80%或$ 9, 600的DRD。 但是,由于DRD会给公司造成损失,因此DRD限于ABC应税收入的80%,即$ 7, 200($ 9, 000 *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