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品期货现代化法(CFMA)
2000年12月21日签署成为法律的《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CFMA)更新了商品交易法规。 最显着的变化是处理新型金融合约,例如场外衍生工具。
该法案还明确了两个独立的监管机构,即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职责,以消除两个机构之间的管辖权重叠,并为每个机构建立具体的执法活动。
打破商品期货现代化法(CFMA)
《商品期货现代化法》精确地定义了商品与证券之间的区别。 商品是用于生产其他商品或服务的必要商品,该商品可以随同类型的其他商品而变化。 有价证券是可转让的金融工具,可以互换,持有某种形式的货币价值并可以交易。
在CFMA之前,商品和证券之间的差额尚未根据旧法规精确定义。 较早的法规规定,除非另有豁免,否则期货合同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管辖的期货合同的期权。 但是,基于利率指数,整体股票市场和特定股票篮子的股票期权和其他衍生工具可能被视为证券。
《商品期货法》指出,衍生品交易将不再受期货合约或证券交易的监管。
CFMA对交易法规的澄清
CFMA颁布后,各种金融合同均不受先前法律的约束。 例如,尽管监管监督先前已应用于两个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 当合同的双方没有在贸易交易所执行此类协议时,ACT会减少对许多非实物商品交易的监视。 但是,监管机构仍可能执行各种禁止欺诈和价格操纵的法律。
尽管CFMA确实取消了以前禁止单一股票期货合约交易的禁令,但交易受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共同执行的特定规定的约束。 该法案包括预定义的程序,以指定每个委员会对这些合同的监管权限。
CFMA的另一项规定是,它限制或消除了CFTC在特定金融工具(例如担保权证,抵押,回购协议和外币)交易中的监管权。
新法律还规定了掉期协议的规定。 以证券或一组证券的价格,收益,价值或波动性为基础的掉期交易不受报告交易的特定规则约束。 但是,SEC将继续执行禁止欺诈,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的法律。
该法案还允许交易单一股票期货,即使这种合约在其他国家进行交易,在美国这也不是合法的。 这些期货合约的功能与其他商品的期货合约的功能相同,但是是要求交付预定数量的特定股票的期货的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