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务限制
债务限制是债券契约或协议,它限制或限制发行人在债券到期之前产生的任何其他债务。 契约是协议,它将成为保护贷方的债务工具的一部分。 目的是降低违约风险,并在发生违约时将投资者的潜在损失降至最低。
债务限制也称为债务契约。
分解债务限制
债务限制旨在通过维持公司的杠杆程度(DFL)来保护当前的贷方。 此杠杆比率衡量公司的每股收益(EPS)对营业收入波动的敏感性。 如果营业收入和每股收益相对稳定,则该公司有能力承担大量债务。 但是,当公司在营业收入非常不稳定的部门工作时,将负债限制在可管理的水平可能是明智的。
各种形式的债务限制
债务限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具体取决于债务发行的情况。 对于财务状况良好的公司,贷方可能只想保持当前的杠杆水平并实施与债务偿还率(DSCR)有关的盟约。 当债务与收入的比率变得太大时,企业将不再有能力偿还其债务。 在公司融资中,DSCR是可用于支付流动债务的现金流量的一种度量。 该比率表示净营业收入是一年内到期的债务的倍数,包括利息,本金,偿还金和租赁付款。
这种还本付息的约定将使该公司在增加其净收入时借入更多资金。 如果公司出现风险,贷方可能不希望其招致额外债务。 尽管业务量有所增加,但该公约仍可能规定以美元为单位的最大债务水平。 如果对特定类型的债务或专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有限制,则该公约或协议被称为债务篮子。
在更极端的情况下,贷方可能要求在还清债券前不承担任何额外债务。 当发行人的财务状况令人怀疑或不稳定时,最有可能实施更具限制性的债务限制形式。 如果担心公司可能发行垃圾债券,则也可能适用债务限制协议。
总债务偿还率(GDS)也是贷方用来评估借款人支付的住房债务与其收入相比的比例的基础。 同样,债务限制不同于债务限制,债务限制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或政府允许承担的最大债务金额。
债务限制协议的承诺
盟约是包含在投资或借款协议中的保护性工具。 该公约旨在通过降低借款人违约的几率来帮助保护贷方和投资者。 债务限制协议还有助于最大程度地减少借款人可能与现有债务协议竞争的财务义务和承担。
这些盟约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可执行性。 债务限制只是盟约的一种类型。 还有许多其他类型。 其中一些包括限制付款,留置权限制和股权出售限制。 出售或合并资产也可能会产生限制性条件。 高收益债券契约尤其频繁。
发生契约与高收益债券发生。 这些协议仅在公司采取特定行动(例如招致额外债务)时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