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盲目的信托
在盲目信托中,受托人对资产拥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并且信托受益人理论上不了解信托的持有情况。 信托人启动信托并维持终止信托的能力,但是在盲目信托生效期间,信托人不对信托内采取的行动行使任何控制权,也没有收到受托人的报告。
打破盲目信任
当富人当选为政治职务时,通常会使用盲信,因为他的投资资产可能会导致他因监管问题或其他敏感的政治权力行使而陷入利益冲突。 在这种情况下,盲目信托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即建立盲目信托的受益人至少了解投资组合,并且在权衡未来决策时无法现实地忘记该信息。 信托人还可以设定管理投资的规则,当然,还可以挑选他们有信心在潜在情况下会以某种方式行事的受托人。 因此,再次证明,盲目信任在真正消除利益冲突方面的功效远未得到证明。 就是说,拥有大量财富或担任高级职务的政客使用盲目的信托来表明,至少在努力建立公正性。
盲人信托之外的选择
盲目信任的建立和运营成本可能很高,因此政客们找到了其他方法来消除没有盲目信任的冲突。 有些人通过出售特定公司的投资来支持广泛指数基金和债券,从而简化了投资。 私人持有的财产和企业也是如此。 通过简化所有持股或将其转换为现金,政客希望消除对商业,行业或部门有利的任何建议。 但是,出售投资的过程可能会引发税收问题,并且投资组合越复杂,就越难以完全放开,因为并非所有资产都具有相同的流动性。 在这些情况下,盲目信任很可能是唯一的选择。 更重要的是,没有法律结构可以消除因担任公职而导致的潜在经济利益冲突。 迄今为止,最好的威慑力是当暴露出不道德行为时发生的媒体和公众愤怒。 换句话说,盲目信任是一种很好的姿态,但不能保证道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