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的《紧急银行法》是什么?
1933年的《紧急银行法》是在大萧条时期通过的一项法案,采取了稳定和恢复对美国银行系统信心的措施。 1929年股市崩盘后出现了一系列银行挤兑事件。这些失败造成的个人储蓄损失严重破坏了对金融系统的信任,作为回应,该法案建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 ,它开始免费为银行帐户提供最高2500美元的保险。 此外,在金融危机期间,总统被赋予了执行独立于美联储的权力。
僵尸银行的诅咒
为什么以及如何制定《紧急银行法》
该法案是在其他措施未能完全补救大萧条如何使美国货币体系紧张的情况下制定的。 到1933年初,大萧条已经破坏了美国经济及其银行近四年。 人们对金融机构的不信任感加剧了,这促使越来越多的美国人从系统中提取资金,而不是冒险将其存入银行。 尽管许多州都在试图限制任何人可以从银行中提取的金额,但由于持续的银行倒闭加剧了人们的焦虑情绪,提款激增,而且在一个恶性循环中,还促使更多的提款和倒闭。
重要要点
- 1933年的《紧急银行法》是对大萧条中银行倒闭的立法反应,旨在恢复对金融体系的信心。该法案立即起到了增强对银行的信心,并提振股市的作用。 迄今为止,其主要变化一直持续到今天,特别是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为银行帐户提供保险,以及赋予总统应对金融危机的行政权力
该法案最初是在赫伯特·胡佛(Herbert Hoover)执政期间制定的,但在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成立后不久,于1933年3月9日通过。 这是罗斯福传奇性的炉边聊天的第一场主题,新任总统直接就国家状况(包括其经济状况)向国家发表讲话。
罗斯福利用聊天内容解释了该法案的条款以及为什么有必要。 这包括概述为全面实施该法案,所有美国银行都必须史无前例地关闭四天的必要性。 罗斯福解释说,在此期间,在允许银行恢复运营之前,将检查银行的财务稳定性。 这些检查以及该法令的其他规定,旨在向美国人保证,联邦政府正在密切监控金融体系,以确保其达到稳定和可信赖的高标准。
最早的3月13日重新开业的银行是美联储的12家地区性银行。 第二天,在设有联邦票据交换所的城市中的银行跟进。 其余适合运营的银行已获准于3月15日重新开业。
相似的立法
《紧急银行法》是旨在稳定和恢复对美国金融体系信任的其他立法的先驱,其后又被继之。 《重建金融公司法》在赫伯特·胡佛(Herbert Hoover)执政期间获得批准,旨在为由于大萧条持续的经济影响而面临破产危险的金融机构和公司提供援助。 同样,1932年的《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旨在加强银行业和美联储。
《紧急银行法》颁布后不久,通过了一些相关的立法。 1933年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lass-Steagall Act)将投资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分开,目的是通过投机性投资来打击商业银行的腐败,而投机性投资已被认为是导致股市崩盘的主要原因。
不过,格拉斯-斯蒂格尔(Glass-Steagall)于1999年被废止,有人认为格拉斯-斯蒂格尔(Glass-Steagall)的灭亡有助于加剧2008年的全球信贷危机。
大萧条开始时通过了类似的法案,即《 2008年紧急经济稳定法案》。 与《紧急银行法》相反,该立法的重点是抵押贷款危机,立法者旨在使数以百万计的美国人得以保留自己的房屋。
紧急银行法的短期和长期影响
关于人们是否会听取罗斯福总统关于他们的钱现在可以安全使用的保证,甚至存在着不确定性,这是因为在关闭结束后,银行重新开了长队,这一切都消失了。 3月15日,所有合格的银行都重新开业,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上涨了8.26点,涨幅超过15%,这也给股市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紧急银行法》的影响仍在继续,甚至在今天仍然让人感到。 某些条款,例如总统行政权的延长,仍然有效。 该法案还通过使美国脱离金本位制,彻底改变了美国货币体系的面貌。 重要的是,该法案提醒该国,对银行体系的不信任可能会成为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对金融体系的大规模恐慌可能会造成极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