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回收总额(GCR)的定义
现金回收总额是指资产剩余寿命中预期收取的现金总额。 现金回收总额通常以账面价值的百分比表示。 当资产清算发生时,它最有可能出现在通知中,尤其是在需要尽快清算大量资产的情况下。
分解总现金回收(GCR)
总现金回收与关闭倒闭的银行有更紧密的联系。 对于银行清算,包括其他银行在内的政府和金融机构将检查资产以确定其价值。 在某些情况下,其他公司和机构愿意为资产支付的钱低于账面价值。 这种清算差异可能是由于从破产组织购买资产而受到的污名化,研究先前由破产银行持有的资产而增加的成本,以及由于清算人通常愿意接受较少的资金以加速清算而造成的。
总现金回收的一个著名示例涉及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 FDIC负责清算破产和援助银行的资产,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初期,它被迫处理数家银行倒闭事件。 大量的工作导致FDIC不仅雇用了更多的员工,而且还与私营部门承包商合作处理不良资产。 为承包商指定了一套资产的初始目标现金价值,并向其支付了费用以收回尽可能多的账面价值。 FDIC认为,如果迅速清算资产,则更具成本效益,并且符合金融部门的最佳利益,这导致其接受的资产少于资产的账面价值。 FDIC最终回购了无法出售的剩余资产。
现金回收总额和账面价值
现金回收总额通常以账面价值的百分比表示。 账面价值是根据资产负债表帐户余额得出的资产价值。 该值基于资产的原始成本减去任何折旧,摊销或减值。 传统上,公司的账面价值是其总资产减去无形资产和负债。 但是,实际上,根据计算的来源,账面价值可能包括商誉,无形资产或两者。 当明确排除无形资产和商誉时,该指标通常被指定为“有形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