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备用信用证的过程包括申请人向银行提出申请,确定其信用价值,并通常提供现金抵押品并支付费用。
备用信用证,通常称为SLC或LOC,是银行签发信用证的书面义务,其中规定如果银行的客户,申请人,银行将向信用证的受益人付款SLC未能支付申请人应得的受益人款项。 从本质上讲,SLC是一种备用付款保险,旨在确保交易中的卖方从买方那里收到应付款。 根据SLC的要求,应向受益人付款,并且开证行不能因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任何分歧而拒绝付款。
备用信用证通常被认为是申请人的信誉度和支付必要款项以履行其对SLC受益人的合同义务的能力的证明。 如果签发SLC的银行最终不得不向受益人付款,它期望或至少希望由申请人偿还。
SLC的生效期限通常为一年左右,允许申请人向受益人支付标准费用。
如果卖方要求备用信用证,他通常会坚持认为这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这意味着SLC的条款未经受益人的同意不得修改。 然后,申请人向其银行请求SLC。 发行银行通常在发行SLC之前审查申请人的信誉。 除了信用等级最高的申请人以外,所有其他申请人都必须向开证行发布现金抵押,以支付至少一部分SLC的金额,并且他们还必须向开证行支付费用,通常为开证行的2-5% SLC的数量。 然后,申请人从开证行向收款人提供确认信; 这称为银行确认信。
除了申请人,开证行和受益人以外,与SLC关联的第四方是保兑行或建议行。 这是一家通常位于收款人附近的银行,如果SLC成为应付账款,则代表开证行向收款人付款。 这种安排在国际交易中更为常见。 收款人通常要向保兑行支付少量费用。
SLC是可转让的,因为受益人可以出售或转让SLC收益的权利,但是受益人仍然是唯一可以要求支付SLC的方。 如果进行了这种安排,则受益人通知开证行将SLC的收益支付给受益人已指定接收付款的一方。 SLC没有公开交易。
在美国,SLC受统一商业法规(UCC)的规则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