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是在同一个组织内的团体,部门或个人之间进行隔离的伦理概念,这是一个虚拟的障碍,禁止交流或交换可能引起利益冲突的信息。 尽管中国墙的概念存在于从新闻业到法律到保险的各种行业和专业中,但它最经常与金融服务行业相关联并起源于金融服务行业:投资银行,零售银行和经纪公司。 美国的历史里程碑说明了为什么需要中国墙,以及为什么要立法以使其保持原位。
中国墙和1929年的股市崩盘
“中国墙”一词源自中国的长城,它是为保护中国人免受侵略者而建的古老的防渗结构,在1930年代初,“中国墙”一词在金融界和世界范围都广为人知。 在1929年股市崩盘(当时部分归因于价格操纵和内部信息交易)的刺激下,国会通过了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GSA),要求将商业和投资银行活动(即投资)分开银行,经纪公司和零售银行。
尽管该法案确实导致了某些证券和金融巨头的破产,例如JP Morgan&Co.(后者不得不将经纪业务分拆为一家新公司Morgan Stanley),但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利益冲突-例如经纪人建议客户购买一家新公司的股票,而该公司的投资银行部门的同事刚好在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 Glass-Steagall并没有强迫公司参与提供研究或提供投资银行服务的业务,而是试图创造一种环境,使单个公司可以同时参与这两项工作。 它只是要求在部门之间划分:中国墙。
这堵墙不是物理边界,而是金融机构应遵守的道德边界。 内部或非公开信息不得在部门之间传递或共享。 如果投资银行团伙正在为将一家公司上市进行交易,那么他们在下面的经纪人伙伴将一无所知-直到世界其他地方都知道。
中国墙和1970年代的放松管制
数十年来,这种安排毫无疑问。 然后,大约40年后,1975年放松对经纪佣金的管制,引发了人们对利益冲突的日益关注。
这一变化取消了证券交易的固定利率最低佣金,导致经纪业务利润暴跌。 对于进行证券研究并向公众公开信息的卖方分析师而言,这成为一个主要问题。 另一方面,买方分析师则为共同基金公司和其他组织工作。 他们的研究用于指导雇用他们的公司做出的投资决策。
一旦经纪佣金的价格发生变化,就会鼓励卖方分析师撰写有助于出售股票的报告,并在其报告促进其公司的IPO时获得财务激励。 大笔的年终奖金就是基于这样的成功。
这一切都助长了1980年代华尔街牛市的狂热和随时随地的发展-伴随着一些备受瞩目的内幕交易案和1987年的令人讨厌的市场调整。交易委员会(SEC)市场监管部对六家主要经纪交易商对中国墙程序进行了多次审查。 部分由于其调查结果,国会颁布了1988年《内幕交易法》,该法增加了对内幕交易的处罚,还授予了SEC关于中国墙的更广泛的法规制定权。
中国墙和网络热潮
在互联网时代的鼎盛时期,中国墙在1990年代后期重新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当时,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的马克·米克尔(Mark Meeker)和所罗门·史密斯·巴尼(Salomon Smith Barney)的杰克·格鲁布曼(Jack Grubman)等超级巨星分析师因热衷于推广特定证券和丰厚的薪水而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字。 在这段时间里,一位顶级分析师的几句话实际上可能导致股票价格在投资者根据分析师的“推荐”进行买卖时飙升或暴跌。 此外,1999年的《格拉姆-里奇-布莱利法案》(GLBA)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中的大部分内容,该法案禁止银行,保险公司和金融服务公司联合经营。
2001年互联网泡沫破灭,使人们对该系统的缺陷有所了解。 当发现大牌分析师私下出售他们所推销股票的个人持股并被迫提供良好评级时(尽管个人意见和研究表明这些股票不是好买卖),监管机构注意到了这一点。 监管机构还发现,这些分析师中有许多人亲自拥有这些股票在IPO之前的股份,如果成功,他们将赚取巨额的个人利润,向机构客户提供“热门”提示,并偏爱某些客户,从而使他们能够从中获得巨额利润毫无戒心的公众。
有趣的是,没有法律禁止这种做法。 公开要求不强使这种做法蓬勃发展。 同样,发现几乎没有分析师对他们所涵盖的任何公司都给出“卖出”评级。 鼓励投资者出售特定证券的行为并不适合投资银行家,因为这样的评级将使评级不佳的公司不愿与银行开展业务,尽管分析师及其亲信通常会出售相同的证券。
在最喜欢的分析师的建议下购买证券的投资者,认为他们的律师是公正的,因此损失了大量资金。
在互联网泡沫破裂之后,国会,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和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都参与了为该行业制定新法规的工作。 十大知名公司,包括贝尔斯登公司,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CS),高盛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GS),雷曼兄弟,摩根大通证券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JPM),美林证券,皮尔斯,芬纳与史密斯(Fenner&Smith),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Co.)(NYSE:MS)和花旗集团全球市场(Citigroup Global Markets)被迫将研究和投资银行部门分开。 这项立法导致在分析师和承销商之间建立或加强了“中国墙”,并对薪酬惯例进行了改革,因为先前的惯例为分析师提供了经济上的动力,以激励分析师对承销客户进行有利的评估。
中国墙有效吗?
如今,还有其他保护措施,例如禁止将分析师的薪酬与特定IPO的成功联系起来,限制向某些客户而非其他客户提供信息,禁止分析师进行其所涵盖证券的个人交易的规则以及其他披露措施旨在保护投资者的要求。
但是立法者仍在努力解决利益冲突在2007年次贷危机中的作用,这场危机导致了大萧条-想知道中国墙在多大程度上帮助或阻碍了导致崩溃的做法。 似乎有迹象表明,要确保产品评级服务与其客户公司之间的隔离受到蔑视。 另一个问题:投资公司的一个部门将向投资者推荐抵押抵押债务(或其他产品),而同一公司的另一部门则将其卖空–押注自己的建议,换句话说,是由投资者承担费用。
除了合法性之外,所有这些黑暗事件和丑闻缠身的时代揭示了一些关于道德,贪婪和专业人员自我监控能力的丑陋真相。 一直有人怀疑中国墙的效力。 当然,他们将自我调节测试到了极限。 令人遗憾的是,上个世纪的道德观念似乎是,中国墙的概念帮助定义了道德界限-但它并没有起到防止欺诈的作用。